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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研幼園招生指引防貪

2016-09-19

【文匯網訊】(記者 梁康然)不少家長與幼稚園關係密切,喜歡向幼稚園教師、職員送上食物飲品或小禮物作為心意。隨著政府將於下學年實施「免費優質幼稚園教育」政策,幼稚園將獲公帑資助,校董及教職員公職身份將會加強,送禮收禮行為將進一步受限制。廉政公署推出《幼稚園校董及職員行為守則範本》,供幼稚園校方參考制定校董及職員的行為守則,以免招惹收受利益嫌疑。廉署下一步將研究是否有需要就幼稚園招生行為推出新的行為守則。」

廉政公署防止貪污處首席防貪主任梅綺如表示,幼稚園環境有別於中小學,家長與校方關係密切,許多家長熱心參與校務,願意貢獻自身的專業,例如維修校舍,贈送文具等等,又樂於在節日時向教職員送上應節食品或外游帶回的手信。梅綺如認為,校方需要訂立行為指引或守則,讓教職員知道應如何處理饋贈,亦讓家長知道那些表達心意的行為不會受人非議。

公帑資助 社會更關心運作

廉署資料顯示,涉及幼稚園收受利益的投訴個案,過去三年每年僅介乎三、四宗,主要與優待學生及採購行為有關,反映幼稚園貪污情況不算嚴重。梅綺如稱,幼稚園過去大都屬私人機構,但由下學年(2017至18年度)開始,政府將撥出67億元推動「免費優質幼稚園教育」政策,幼稚園將會受公帑資助,社會就會更關心幼稚園運作會否涉及不當利益關係。

過去曾有校方向廉署透露,有從事裝修業的家長,見校舍有折舊破損,就自薦為校方維修,校方明白家長心意或只希望子女就讀的學校有更好的學習環境,但考慮到其他家長未必理解,故婉拒有關自薦工程,以免被指涉及不當利益關係,損害校方聲譽而得不償失。

針對幼園獨特教學環境

梅綺如稱,教育局有推出《防貪錦囊:學校管治及內部監控》,供大學、中學、小學參考,確保及推廣廉潔校園。原有的《防貪錦囊》內容廣泛,由收生、師生行為、校務招標等都有提供行為指引,但未涵括家長與老師、校方之間的行為及互動指引,廉署因此針對幼稚園獨特的教學環境,推出新的《行為守則範本》供各幼稚園校董會參考,用以制定適合自己又合乎廉潔的行為指引。

廉署稱,按教育局通告第7/2016號,「幼稚園須參閱廉政公署為幼稚園校董及職員制定的行為守則範本」,新《行為守則範本》在本年七月底已先後向校長會、業界代表公佈,並上載至廉署網站。《行為守則範本》的指引同時適用於國際學校的幼稚園或非資助幼稚園。廉署未來將研究收生、維修工程等範疇,考慮需否針對幼稚園情況推出新的防貪指引。

責任編輯:lei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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