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國雄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文匯網訊】本網報道,廉政公署落案起訴立法會議員梁國雄1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梁國雄涉嫌隱瞞從黎智英處接受一筆25萬元款項,明早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控方將申請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梁國雄已獲保釋待應訊。
控罪指,60歲的梁國雄身為公職人員,涉嫌自2012年5月起在執行公職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事上,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失當行為;沒有向立法會申報或披露,或向立法會隱瞞2015年5月22日從黎智英處接受一筆港幣25萬元的款項。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梁國雄表示,自己未決定是否參與9月的立法會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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