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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記者》刊文評價深圳滑坡事故新聞輿論應對  

2016-09-20

【文匯網訊】今年第9期《中國記者》刊發廣東省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副主任曾勝泉的文章,對深圳「12.20」滑坡事故新聞輿論應對工作予以高度評價,認為新聞發佈密度力度最大,效果好;宣傳引導理念手法最新,效果好;事故處置與輿情應對配合最佳,效果好;靠前指揮的宣傳主官級別最高,效果好。

據中新網報道,深圳「12·20」滑坡事故新聞輿論應對為順利處置事故提供了最大程度的輿論支持,得到各界的肯定和讚揚。一些境外媒體也以此為例,不吝評價「中國政府輿情應對能力日顯嫻熟」。

曾勝泉在文章中稱,深圳「12·20」滑坡事故新聞發佈密度力度最大。事發僅一個半小時,深圳微博發佈廳就發出首條消息,隨後每天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情況,自始至終牽引網民關注目光;事發當天下午至25日晚6天內,救援指揮部召開了10場新聞發佈會(事發當天2場,到23日事故72小時黃金救援期內開了7場,幾乎每半天1場),28日又舉行了綜合情況通報會,主動及時、公開透明地持續發佈失聯遇難人數、救援救治情況、事故發生原因、受災民眾安置、失聯人員家屬安撫等社會關注的重要信息,有力主導了媒體報道議程,充分滿足了公眾知情權,最大限度地擠壓了謠傳空間。如此高密度、大力度的新聞發佈和理想的傳播效果,在中國突發事件新聞發佈工作中史無前例。

文章稱,深圳「12·20」滑坡事故宣傳引導理念手法最新。一是正面報道突破突出宣傳領導的慣例。對一些不合時宜,特別是與悲傷氣氛不協調、容易引發質疑炒作的正面題材不作報道。如,對消防隊員救援現場火線入黨、省市官員駐紮一線指揮救援等均不安排媒體宣傳;二是議題設置突破首選機關報網的做法;三是評論跟帖突破一味唱讚歌的套路;四是表達方式突破千篇一律的模式,充分運用「兩微一端」等新媒體平台,積極創新內容表達方式和傳播手段,實現傳播效應最大化。

對於事故處置與輿情應對配合,文章也認為達到最佳效果。滑坡事故處置過程中,宣傳部門與處置部門密切配合、協同作戰,在信息溝通、新聞發佈、輿情應對等方面加強統籌協調,從全局上把握基調,從整體上考量效果,確保事故處置與輿論引導同步部署、協調推進、良性互動。如,2015年12月25日晚,中央電視台《新聞聯播》公佈國務院成立事故調查組,將滑坡定性為「安全生產事故」後半小時內,廣東省委副書記、深圳市委書記馬興瑞即率領深圳市、光明新區黨政負責人,通過新聞發佈會向社會鞠躬道歉,彰顯了深圳市委市政府對生命的尊重、對責任的擔當。這是迄今為止中國最高級別的地方主官首次對安全事故公開道歉,並且在央視報道僅半小時內就作出回應,實屬難能可貴。

文章稱,在深圳滑坡事故重大輿情危機突發的關頭,廣東省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慎海雄,深圳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李小甘作為省委和事發地黨委的最高宣傳主官,靠前坐鎮指揮,敢於負責,準確研判,迅速掌控了該事故新聞輿論應對的主動權、主導權,及時將重大輿情危機扼殺在萌芽狀態或初起之際,為順利處置事故提供了最佳輿論支持。從當前形勢與挑戰來看,一個地方的黨委宣傳部長至少應具備三個條件:知識面廣、視野開闊,對新媒體環境下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現實有深刻理解;具有互聯網思維,熟練使用新媒體,熟悉網絡輿論管控和引導技能;敢於擔當、勇於創新、勤奮工作、富有激情,願把宣傳工作當成最有價值的事情去做好。

綜上所述,文章評價深圳滑坡事故新聞輿論應對達到了目前新聞理念和媒體技術所能達到的新高度,是報道內容、引導方式、傳播手段革命性的創新成果,是「從時度效著力、體現時度效要求」的經典案例,是「信息靈、反應快、處置得當」的優秀教材。

責任編輯:lei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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