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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堵港大校委案 12月中開審

2016-09-21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杜法祖)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今年1月舉行會議,數百名示威者圍堵沙宣道的會議大樓抗議,時任學生會會長的馮敬恩與外務副會長李峰琦其後被捕及被起訴,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預審。兩被告否認全部控罪,主任裁判官杜浩成批准律政司的申請,將兩案合併審理,審期暫定12月15日至30日,此前會在10月20日進行第二次預審。馮准以1萬元繼續保釋,李則新交出500元保釋金。

被告馮敬恩(22歲)被控刑事恐嚇、刑事毁壞及企圖強行進入三項罪名,另涉及一項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的控罪,為刑事恐嚇的交替控罪。次被告李峰琦(21歲)則被控當晚在同一地點,涉嫌阻礙公職人員,即一消防人員執行公務。

馮敬恩曾呼「隊冧」李國章

針對馮的刑事恐嚇,控罪指,馮涉嫌當晚在薄扶林沙宣道5號大樓、即港大賽馬會跨學科研究大樓正門門外威脅李國章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令對方受驚。作為交替控罪的公眾地方擾亂秩序控罪,則指馮當時曾高呼:「唔好畀佢走!唔好畀李國章走!隊冧佢!隊冧佢!」此舉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上述行為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破壞。

辯方在庭外指,是案的影片包括逾四十四小時、有十多個畫面角度的閉路電視錄影,加上逾五小時已公開的片源、警方錄影,單是容量已超過100GB,又透露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將代表馮敬恩及李峰琦出庭抗辯。

李國章紀文鳳任控方證人

控方則稱,會傳召六七名控方證人,包括李國章及紀文鳳,及將超過10小時的錄影片段呈堂,但因控辯雙方需時商量哪些錄影片段有爭議,庭上申請押後再度預審,遭裁判官嚴厲批評,指上次提堂已吩咐控辯要交換文件、準備好審訊,質疑雙方大狀沒有尊重法庭權威及其命令,又對需要第二次預審感到震驚,惟最後批准有關申請。

責任編輯:夏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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