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杜法祖) 激進本土派組織「熱血公民」成員李政熙涉嫌於今年5月,踢傷一名前來採訪黃洋達新設辦事處開幕禮的網台《香梘電台》女記者,遭警方拘控。本不認罪的李原定2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受審,惟案件開審前他卻改口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名,裁判官直言案情並非輕微,涉及記者採訪工作受阻,有別於一般典型衝突傷人案。將案押後至10月6日,待索閱社會服務令報告才判刑,其間續准被告保釋外出。
辯方22日求情時指被告李政熙(30歲)不是有預謀,亦非有計劃犯事,況且事主當日成群結隊前來,態度顯得不太友善,被告一時衝動始動粗,尚幸事主的傷勢僅屬輕微。裁判官黃雅茵不接納辯方此說,指被告「牛高馬大」,事主是一名網台女記者,被告肆意阻礙其正常採訪工作,儘管被告的行為是一時衝動,但決不認同辯方所指是案情輕微。
呈3求封情信 冀非監禁懲處
辯方庭上透露,被告原任職技術員,去年10月因工傷離職變成無業漢,現時仍須定期覆診。被告已婚,育有兩名子女。隨後辯方呈上3封求情信,其中兩封是被告妻子及母親撰寫,另一封來自教會牧師,信中指李政熙2015年底曾參加區議會選舉,為人富正義感,望能以罰款作懲處,或代之以其他非監禁式刑罰。
案中衝突源於「熱血公民」創辦人黃洋達今年5月7日在秀茂坪康寧道遊樂場,為新設的地區辦事處舉行開幕禮,被「熱血公民」列作不受歡迎團體的網台《香梘電台》,派出7名男女到場採訪,其間與「熱血公民」支持者發生爭執,其中網台女記者甄穎施(37歲)疑被人踢傷右腳小腿部位,遇襲過程被人拍下。
警方經調查兩個多月,前往上水住所將李政熙拘捕,李先被帶到上水警署,之後再押送到秀茂坪警署進行認人手續。直至22日案件開審,原本一直堅持不認罪的李才改口承認襲擊他人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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