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2016年9月23日,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貪污罪對湖南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原副組長李億龍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因全程參與衡陽破壞選舉案調查處理,曾被稱為「救火」書記。
據正義網報道,現年60歲的李億龍擔任湖南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時間不長,他更為人熟知的身份是曾任湖南瀏陽市委書記、懷化市委書記、衡陽市委書記,其中在懷化擔任「一把手」達5年(2008年-2013年)之久。
李億龍落馬的涉事原因,城建腐敗或是一個重要方面。
李億龍是湖南省長沙市人,在瀏陽、懷化及衡陽,李億龍都曾力推城市建設和開發,很多大項目在很短的時間即上馬、完工,他以擅長「造城」聞名。尤其在主政懷化期間,李億龍提出「一年一個樣,三年大變樣」的口號,當地一度掀起城建大攻堅行動。
2013年,李億龍由懷化市委書記調任衡陽市委書記時,有多位網民在一個地方論壇中討論李億龍在城建系統的「作為」,並預言可能「出事」。熟悉懷化情況的消息人士表示,李億龍在懷化涉嫌通過賣地謀取利益。
《財經》記者通過公開資料不完全統計,在李億龍被查前,懷化城建系統至少有四人落馬。這四人分別為:分管住房和城建等工作的懷化市原副市長李自成、懷化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王小明、懷化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原總經理曠蓉暉、(懷化市)漵浦縣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劉登渠。
其中,涉嫌受賄的李自成於3月8日被公訴,據有關部門調查,李自成在項目建設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曠蓉暉、劉登渠、王小明均涉嫌嚴重違紀,分別於2014年8月、2015年5月、2016年1月被查,三人均在懷化城建系統擔任多年領導職務。
熟悉湖南當地情況的人士提及,李億龍涉嫌為他人在工程領域謀利的例子。在湖南的雙峰縣,有一位包工頭,因為和李億龍關係密切,長期打著李的旗號在外招搖,揚言可以利用李的關係承攬工程。
另據《新京報》報道,李億龍於4月1日被湖南省紀委人員帶走。當天,衡陽召開領導幹部大會。在這次會議上,李億龍與衡陽新任市委書記周農進行了交接,李億龍改任湖南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完成交接後,李億龍從衡陽乘坐高鐵回長沙,在高鐵出站口被紀委人員帶走。
李億龍簡歷
李億龍,男,漢族,1956年6月生,大學文化,湖南省長沙市人,1975年6月參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75.06-1978.03望城縣銅官鄉知青
1978.03-1980.02長沙商業學校財會專業中專班學生
1980.02-1980.11長沙市商業學校幹部培訓科教員
1980.11-1984.08長沙市二商業局財會科幹部(1983.09—1988.07中南財經大學財稅專業函授本科班學員)
1984.08-1986.10長沙市二商業局辦公室副主任
1986.10-1989.11長沙市二商業局辦公室主任
1989.11-1991.12長沙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
1991.12-1992.03長沙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
1992.03-1994.08長沙巿人民政府法制局局長
1994.08-1995.01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副主任
1995.01-1995.08長沙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副主任
1995.08-1998.06長沙市人民政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
1998.06-1999.01中共長沙市芙蓉區委副書記、政府代理區長
1999.01-2000.10中共長沙市芙蓉區委副書記、政府區長
2000.10-2000.12中共長沙市芙蓉區委書記、政府區長
2000.12-2002.09中共長沙市芙蓉區委書記
2002.09-2003.12中共瀏陽市委書記
2003.12-2006.04中共長沙市委常委、瀏陽市委書記
2006.04-2006.09中共長沙巿委常委
2006.09-2007.01中共懷化巿委副書記、政府代理市長
2007.01-2008.03中共懷化市委副書記、政府市長
2008.03-2008.06中共懷化市委書記、政府市長
2008.06-2013.03中共懷化市委書記
2013.03-2014.01中共衡陽市委書記
2014.01-2016.03中共衡陽市委書記、衡陽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6.03 湖南省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
責任編輯:夏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