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快訊 > 正文

北京限購再升級: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於50%

2016-09-30

【文匯網訊】北京市人民政府官方網站消息,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今日轉發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部門《關於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要求,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5%,購買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自住型商品住房、兩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

據中新網報道,對擁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無論有無貸款記錄,首付款比例均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通知》要求,積極推進土地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進一步加大住宅用地供應力度,並結合年度土地供應計劃,加大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應比例,保證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積所佔比重不低於70%,在滿足剛性住房需求的同時,兼顧滿足改善性住房需求。

《通知》要求,在嚴控地價的同時,對項目未來房價進行預測,試點採取限定銷售價格並將其作為土地招拍掛條件的措施,有效控制房地產價格快速上漲。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自持部分住宅作為租賃房源,滿足城市居民租房需求。

《通知》提到,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5%,購買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自住型商品住房、兩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對擁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無論有無貸款記錄,首付款比例均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通知》指出,對報價明顯高於周邊在售項目價格和本項目前期成交價格且不接受指導的商品住房項目,屬於期房預售的暫不核發預售許可證書、屬於現房銷售的暫不辦理現房銷售備案。對取得預售許可或辦理現房銷售備案的房地產開發項目,要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商品住房項目在銷售中,要繼續嚴格執行明碼標價、一房一價規定,實際銷售價格不得高於申報價格。開發企業應在交易場所醒目位置明確標示所有可售房源及其價格等信息,不得把明碼標價變成口頭告知,不得採取拖延開盤時間或控制房源等手段捂盤惜售,故意製造房源緊張氣氛;不得標示虛假信息或使用欺騙性、模糊性的語言誤導消費者,侵害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通知》指出,在全市全面實施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房地產經紀機構及房地產經紀人員應依法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受客戶委託對外發佈真實的房源和價格信息,不得違規獨佔房源信息、哄抬房價。房地產經紀服務實行明碼標價,不得利用虛假或容易使人誤解的標價內容和方式等進行價格欺詐。嚴禁從事首付貸及自我融資、自我擔保、設立資金池等場外配資金融業務。

《通知》明確,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工商局等部門聯合開展專項治理,加大市場監管執法力度,依法嚴肅查處、嚴厲打擊開發企業捂盤惜售、囤積房源、閒置土地、炒地,以及房地產經紀機構參與炒房、哄抬房價、發佈虛假房源及價格信息等違法違規行為。同時,對開發企業及房地產經紀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予以公開曝光,並納入企業信用檔案,由相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

責任編輯:紫荊

新聞排行
新聞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