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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頌恆等三人根本不配當議員

2016-10-14

【文匯網訊】特區立法會近年開會「拉布」不斷、亂象頻生,議事質素下降;但要說亂,再亂亂不過前天的宣誓場面;要說議員質素差,再差也差不過前天未有完成宣誓的梁頌恆、游蕙禎和姚松炎三人!

這三個人,不要說「尊貴議員」,就是連作為一個守法市民、一個中國人的稱謂也配不上,只能稱之為一文不值的垃圾。

是守法市民,會在莊嚴的立法會議事堂內拒絕依法宣誓、還肆意篡改誓詞麼?

是中國人,會把自己的國家稱為「支那」─ 一個飽含中國人民血淚和歷史恥辱的名詞,而且還再加上fxcking的英文粗口?

叫人驚訝的是,梁頌恆和游蕙禎二人,肆意侮辱國家和國人還不止,事後還嬉皮笑臉地用什麼「鴨舌洲口音」這樣輕佻的態度解釋,其全無國家民族觀念和恬不知恥實已到了無可饒恕的程度。

事實是,三人拒不依法宣誓,並乘機出言侮辱國家、鼓吹分離分裂,已經不再僅僅是一個程序上的問題,而是已經涉及到議會尊嚴、特區法治和貫徹落實「一國兩制」與「基本法」高度的重大原則問題。如果任由莊嚴宣誓變鬧劇,任由已晉身體制權力階層的人公開出言辱國,則以後的特區還要不要施行法治?市民還要不要尊重議會?中央和特區政府又如何回應各方驚疑,如何繼續堅決維護「一國兩制」於世人面前?

在前天的事情發生後,有人提到,依照立法會議事規則,上周未誓者,下周可以重誓。

這一說法,不僅並非必然,而且絕不可行。

無疑,按照一般情況而言,候任議員如當天未能完成宣誓,可以要求安排重誓;然而,重誓安排必須要有合理依據和解釋,如該候任議員當日身體不適、言語有誤,或自覺為當日的不當言行感到愧疚而希望獲得機會糾正,如此重誓安排就是可以考慮的。

然而,梁頌恆、游蕙禎、姚松炎三人是這樣的情況麼?他們是因為身體不適而失言了麼?他們今日是已經為當日的惡行深感後悔和決意改正了麼?答案是不,一百個不。

可以肯定,假如真有重誓機會,唯一的結果,只會是再一次給予他們公開表演的機會,讓他們在莊嚴的議事堂再說一次fxcking中國、再叫囂一次「支那」,不會再有其他可能。

他們三人根本從未為當日的言行感到不安,主動收回有關「支那」等辱國言詞,向國人、向議會、向選民承認錯誤和真誠道歉。他們沒有這樣做,就說明他們根本不知錯、不改錯,並且堅持辱國立場,如此還有什麼可以寬恕原諒的地方?還有什麼給予重誓機會的必要?

梁頌恆等三人大概以為,拒不宣誓、辱罵「支那」之後,仍可以「印印腳」當他們的「尊貴議員」,因為他們是地區直選選出來的,有多少多少萬張選票為後盾,立會主席也無權剝奪。如果他們真有這種想法,那就大錯特錯了。

毫無疑問,直選議員是由選民「一人一票」選出的,他們的議席來自民意授權,依法有其認受性;但是,當選是一回事民意是一回事,要真正成為立法機關一員,還有一些程序和「關口」是不能逾越和必須要通過的,如品格審查不能有案件在身、不能有債務拖欠或被宣佈破產,而依法完成宣誓就更是其中一道必不可少的要求。不依法完成宣誓,就算是十萬票、一百萬票選出,也不可能自動過戶成為「尊貴議員」。

因此,梁頌恆等人不要「機關算盡太聰明」、自以為「高人一等」,首天宣誓就大肆「玩野」,到他們想當議員了就可以安然登上議員「寶座」,穩拿每個月十多萬的薪水和津貼。世間上沒有這麼便宜的事情,辱罵自己國家、不尊重議會和法治,是要付出代價的,納稅人也沒有義務要花大筆公帑來養活一些連廉恥之心也沒有的蠢人。

對此,特區政府和權威消息人士日前就議員宣誓問題作出的勸喻和提醒是有效的,不依法準確、嚴肅完成宣誓是不能就任議員的;如果有人要為此提出訴訟,特區政府已作好「打官司」的準備;如法院未能作出裁決,唯一的最終辦法就是提請全國人大「釋法」。

特區不能再亂、立會不能再亂,公然侮辱國家和鼓吹分離分裂是不能容許的,立會議員必須依法宣誓就任,將會進一步確立「一國兩制」和樹立「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範例。

責任編輯:梁瀟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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