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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增供三宗居住用地 商品住房購得者5年內不得轉讓

2016-11-10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毛麗娟 深圳報道)深圳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10日公告稱,深圳即將推出三宗住宅用地,此次出讓的三宗居住用地分別位於龍華、大鵬和坪山,供應土地總面積7.5萬平方米。這是深圳今年首次大規模推出地塊,此次出讓的三宗居住用地有別於以往的土地出讓,在土地出讓模式、人才住房供應、土地購置資金監管等方面均有所創新和突破,三宗地的共同特點是:均確定相當比例的人才配建住房。

商品住房購得者5年內不得轉讓

龍華新區民治居住地塊,土地面積約2.35萬平方米,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容積率5.0,配建不低於31821平方米的人才住房。

大鵬中心區居住地塊,用地面積約1.82萬平方米,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容積率3.2,配建不低於10952平方米的人才住房;

坪山沙湖社區居住地塊,土地面積約3.3萬平方米,用地性質確定為二類居住用地,容積率為4.98,配建不低於30000平方米的人才住房。

值得注意的是,三塊地均有最高地價限價,最高為57.6億。公告還對三宗地開發的商品房的未來售價做了限制,最高銷售單價每平米分別不得高於5.98萬元、2.85萬元、3.23萬元,並且商品住房購得者5年內不得轉讓。

杜絕競拍者無理性叫價 防出現「地王

根據《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有關「利用房地產開發項目配建人才住房」的規定,除利用公共設施上蓋及周邊用地配建人才住房外,招拍掛出讓的其他商品住宅用地應配建不少於總建築面積10%的人才住房。在此基礎上,探索競地價與競人才住房配建量相結合的招拍掛方式,進一步提高人才住房配建比例。

深圳市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王鋒受訪介紹,這三宗地首次採用「控地價限房價競人才住房面積」的出讓模式。所謂「控地價」是指按確定的銷售房價評估出讓底價,在溢價率達出讓底價的一定比例時為「最高地價限價」。「限房價」是指該項目商品住房必須嚴格按限定的銷售均價和最高銷售單價進行銷售。

王鋒,這種出讓模式將有效杜絕競拍者無理性的叫價,防止出現「地王」。根據出讓規定,項目商品住房預售時,銷售均價必須比周邊同類預售項目屆時備案均價和當前(即土地出讓時)備案均價中的低值低10%(含本數)以上;最高銷售單價不得高於土地出讓時周邊預售項目備案均價中的低值的95%。競人才住房面積,即當競買人報價達到最高地價限價時,有意繼續競買的競買人由競地價轉為競無償移交的人才住房面積。

根據要求,龍華、大鵬和坪山三宗地的配建佔住宅建築總量的30%、20%和20%是人才住房。另外,項目建成後,競得人必須將配建的人才住房無償移交給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團,用於解決人才住房需求,保障人才安居工程建設。

此外,這次土地出讓還在「加強土地購置資金來源審查」、「住房購房者轉讓」等方面都做出了嚴格的限制。比如,競買申請人在申請用地競買時,必須承諾其土地購置資金(即地價款,含履約保證金)來源不屬於開發貸款、資本市場融資、資管計劃配資等;商品住房購得者5年內不得轉讓。

王鋒表示,此次土地出讓所採取的出讓模式和競價規則,有助於明確政策導向、穩定市場預期,必將對深圳市未來房地產市場的發展產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

責任編輯: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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