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昨日(11月12日)出席培僑中學70周年校慶晚宴時明確指出,部分候任立法會議員在宣誓時宣揚「港獨」,嚴重衝擊「一國兩制」底線,超出香港特區自治範圍內事務的範疇,全國人大常委會及時主動釋法是唯一適當的選擇,也是依法辦事,天經地義,否則就是有法不依、縱容叛國,後患無窮。對於香港有人擔心釋法會影響司法獨立,張曉明指出,人大釋法只是解釋法律,並不取代特區法院審判。他又指出,人大釋法與香港法院依法行使獨立審判權是並行不悖的關係,與司法獨立並不矛盾;而香港司法獨立是中央授予的高度自治權的一部分,不能凌駕於中央依法享有的權力之上。
據大公網13日報道,創立於1946年的培僑中學昨日舉辦70周年校慶晚宴。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中聯辦主任張曉明、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等擔任主禮嘉賓,出席的還有幾百名社會各界知名人士、培僑師生及校友。張曉明致辭時主動談及宣誓風波,這是他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104條作出解釋後,首次就釋法問題作公開講話,就香港社會部分人對釋法的疑慮逐一做出回應。
張曉明指出,培僑中學在香港以傳統愛國學校著稱,強調學校教育對於青少年群體愛國意識的生成至關重要。梁振英表示,過去數年香港社會年輕人的言行令他覺得教育政策不能只增加財政和人力資源。
關係國家主權超出香港事務
張曉明指出,釋法的直接原因是立法會部分候任議員在莊嚴的宣誓儀式上公然宣揚「港獨」,甚至粗言侮辱國家和民族,「除非他們把所有人都當作白癡,否則,他們違反宣誓程序、褻瀆誓詞內容的行徑是抵賴不了的。」他批評有關人士的所作所為,不但嚴重傷害了全中國人民和全球華人的感情,而且嚴重衝擊「一國兩制」底線,違反國家憲法、香港基本法和有關法律,其性質是意圖分裂國家,這已關係到國家統一、領土完整和主權安全,超出香港特區自治範圍內事務的範疇。
張曉明強調,全國人大常委會及時主動釋法,是確有需要、依法辦事、天經地義,否則就是有法不依、縱容叛國,後患無窮。正如習近平主席在紀念孫中山先生誕辰150周年大會上講話中所明確宣示:「我們絕不允許任何人、任何組織、任何政黨、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形式、把任何一塊中國領土從中國分裂出去。」張曉明表示,習主席的這句話連用6個「任何」一詞,擲地有聲,是對「台獨」、「港獨」等任何圖謀分裂國家的勢力發出的最嚴正警告,是體現13億中國人民堅決捍衛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的共同意志的最強音。
對於香港社會一些人擔心人大釋法對法官不夠尊重,會影響到司法獨立。張曉明強調,對這個問題的認識要「正本清源」,「跳出一些慣性思維或話語陷阱」。他首先從法理上指出,基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在它認為有需要的任何時候解釋基本法有關條文,這一點在1999年終審法院關於「劉港榕案」的判詞中也得到明確,即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權是「普遍而且不受限制的」,不能因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把基本法的一部分解釋權授予了特區法院,而認為特區法院有權反過來限制授權人的權力及其行使。
挑戰「一國兩制」豈能不管
至於有人質疑宣誓事件中央該不該管,張曉明反問:「『港獨』分子已經公然利用宣誓宣揚『港獨』了,已經狂妄地挑戰『一國兩制』底線、危及國家安全了,中央能夠坐視不管嗎?」他強調,釋法針對的不是特區自治範圍內的事務,而是針對「港獨」行徑和涉及對國家效忠、涉及基本法權威的嚴重問題。談到在香港法院已經審理宣誓案件的情況下,人大釋法時機是否適當,張曉明認為,關鍵看特區是否有更好的辦法有效阻止相關人士利用立法會平台繼續宣揚「港獨」的言論、有效阻止產生更為嚴重的社會危害後果,「從這個角度講,全國人大常委會此時釋法不僅是職責所在,也是唯一適當的選擇。」
張曉明又表示,香港的司法獨立是中央授予的高度自治權的一部分,是相對於特區行政、立法機關而言的,不能凌駕於中央依法享有的權力之上,不能拿司法獨立抗拒和排斥中央權力。他說,司法獨立是為了保障法官在審判案件時不受任何外來干預,從根本上講,是為了確保法官正確地、忠實地執行法律,釋法正是為法官準確依法審判案件提供更為清晰的依據。他強調,中央從來都主張尊重並堅決維護香港特區依法享有的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事實上人大釋法只是解釋法律,並不取代特區法院審判。
張曉明續指,此前的四次釋法都是因為出現了需要明確的實際問題,而且是在香港社會在基本法相關條文的理解和適用上出現爭議的情況下作出的,釋法後都起到了正本清源、息紛止爭、填補漏洞、完善法制的作用,並沒有產生某些人一次次危言聳聽的後果。他強調,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對基本法的解釋權,與香港法院依法行使獨立的審判權是並行不悖的關係,與「司法獨立」並不矛盾。張曉明認為,關鍵是有關各方都要真正尊重基本法在香港法律體系中具有的最高法律地位,真正把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本身看作香港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真正把維護基本法與維護香港法治統一而不是對立起來,真正適應與「一國兩制」要求相一致的新憲制,真正依法辦事。
愛國是人類社會共同珍視的價值
張曉明致辭時回顧了培僑中學的歷史,他表示,無論經歷什麼樣的風風雨雨,無論處於逆境還是順境,培僑人初心不變,愛國報國之志堅定不移,對愛國教育的堅守和堅持從未動搖。在辦學條件日益改善、教育質量廣受讚譽、社會影響不斷擴大的同時,培僑光榮的愛國傳統也代代相傳。
張曉明也談及對香港愛國教育問題的思考。他表示,愛國是人類社會共同珍視的價值,是人類情感中至為高尚和純真的一種情感,更是我們中華民族偉大民族精神的核心元素。張曉明認為,愛國立場和情感的生成與一個人的成長經歷有關,與一個人所受的教育有關,特別是學校教育對於青少年群體愛國意識的生成至關重要。如果像培僑中小學這樣,在課堂裡,學生能夠通過上中文課、歷史課、地理課,瞭解到祖國的燦爛文化、悠久歷史、壯麗山河,能夠被屈原投江殉國、蘇武持節牧羊、岳飛精忠報國、戚繼光抗倭衛國的故事感動過,能夠熟記霍去病「匈奴未滅,何以家為」,辛棄疾「道男兒到死心如鐵,看試手,補天裂」,文天祥「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林則徐「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等千古傳誦的豪言壯語,怎麼能不在青少年學生的心田里哺育出愛國的幼苗?
香港特首梁振英指出,教育是社會的根本,香港社會未來的質素取決於青少年各個方面的質素,包括正確的價值觀、世界觀。他表示,教育一直是特區政府的施政重點,花在教育的經常開支接近720億,是政府總經常開支的一大部分,政府會繼續投放資源在這方面。但他亦表明,過去數年少數香港青年人的言行提醒他,只增加教育的財政和人力資源不足以達到教育的總目標。他舉例說,「占中」期間有學生在畢業禮上舉黃傘,年輕人在世界盃外圍賽對國歌喝倒采,又將事件說成是言論自由。「對類似事件不能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因為後果可能是姑息,姑息會演變成變本加厲。」
前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培僑教育機構董事會主席吳康民致辭時引述首任行政長官、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在香港回歸不久的一個宴會席上曾對他表示,愛國學校辦得很好,應該多辦幾間。當年他視董建華說法為對愛國學校的要求和鼓勵。以培僑來說,之後因此在小西灣恢復了培僑小學,更在沙田大圍創建了培僑書院,學生由900多人增加到3000多人。其他的愛國學校也都有所發展。吳康民認為,自香港回歸以後,全香港的學校應該都是愛國,再也不分彼此,大家都為教育好下一代共同奮鬥。
張曉明談釋法簡明版
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沒有權力主動釋法?
在基本法第158條規定得很清楚:基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從法理上說,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在它認為有需要的任何時候解釋基本法有關條文。
應不應該在這個時候釋法?
「港獨」分子已經公然利用宣誓宣揚「港獨」了,已經狂妄地挑戰「一國兩制」底線、危及國家安全了,中央能夠坐視不管嗎?釋法針對的不是特區自治範圍內的事務,而是針對「港獨」行徑和涉及對國家效忠、涉及基本法權威的嚴重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此時釋法不僅是職責所在,也可以說是唯一適當的選擇。
釋法是否會損害香港的司法獨立?
香港的司法獨立是中央授予的高度自治權的一部分,司法獨立是相對於特區行政、立法機關而言的,司法獨立不能凌駕於中央依法享有的權力之上,不能拿司法獨立抗拒和排斥中央的權力。司法獨立是為了保障法官在審判案件時不受任何外來干預,從根本上講,是為了確保法官正確地、忠實地執行法律,釋法正是為法官準確依法審判案件提供更為清晰的依據。
以下為張曉明在培僑中學七十周年校慶上的致辭全文
尊敬的梁振英行政長官,
尊敬的吳康民主席、曾鈺成校監、招祥麒校長、周世耀行政總監,
各位老師、各位校友、各位嘉賓:
大家晚上好!
今天這個校慶典禮的盛況,正可謂桃李盈門、芝蘭滿室。在此,我代表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向喜迎建校70周年的全體培僑人表示衷心祝賀!向長期以來辛勤耕耘的教職員工和關心、支持培僑發展的各界賢達表示崇高敬意!
培僑中學在香港以傳統愛國學校著稱。正如吳康民老校長指出,培僑光榮歷史的主線就是愛國。培僑建校於抗日戰爭勝利之後、國家百廢待興之際的1946年夏天,學校的創辦人和陸續聚集在一起的一批批年輕教師,都是抱著「教育救國」的理想,希望為苦難的祖國盡一分力量。可以說,培僑之興源於赤子愛國之心。培僑開辦後,始終堅持愛國、進步的方向。新中國誕生前夕,培僑不少愛國師生投筆從戎,參加到內地的革命洪流中,有的甚至為之獻出了寶貴的生命。1949年10月1日新中國成立時,培僑中學在校內舉行聯歡會,並升起五星紅旗。當時,首任校長葉廷英一句「這面紅旗也染有我們培僑師生的鮮血」,令在場師生熱淚盈眶。面對殖民統治時期港英當局的不公平對待和打壓,包括第二任校長杜伯奎先生因在學校圖書館搜獲陳嘉庚《南僑回憶錄》、劉少奇《論共產黨員的修養》等書籍而被無理遞解出境,培僑人毫無畏懼、從不氣餒,更加堅韌地守護和壯大愛國進步的陣地。每年的國慶和五四青年節,培僑都組織以愛國進步為主題的集體活動。持續多年的「國旗下的講話」,更是潛移默化地增強了培僑學生的國家民族觀念。香港回歸祖國後,培僑的發展進入一個新時代,培僑人清醒地提出「我們只有推廣愛國教育的義務,而無壟斷愛國名銜的權利」,繼續以自覺和擔當走在香港學校開展國民教育的前列。總之,無論經歷什麼樣的風風雨雨,無論處於逆境還是順境,培僑人初心不變,愛國報國之志堅定不移,對愛國教育的堅守和堅持從未動搖。在辦學條件日益改善、教育質量廣受讚譽、社會影響不斷擴大的同時,培僑光榮的愛國傳統也代代相傳。
今天,我們在這裡回顧培僑的歷史,聯想香港社會出現的一些現象,自然會引發關於香港愛國教育問題的思考。
宣「獨」衝擊「一國兩制」底線
愛國是人類社會共同珍視的價值,是人類情感中至為高尚和純真的一種情感,更是我們中華民族偉大民族精神的核心元素。今天恰好是孫中山先生誕辰150週年的日子,中山先生是一代偉人,是中國民主革命的先行者,也是一位傑出的愛國者。中山先生曾經說過這樣一句話: 「做人最大的事情是什麼呢?就是知道怎樣愛國。」在他所處的那樣一個風雨如晦、多災多難的年代,他講的這句樸實的話,無疑凝聚了他的深切感悟,實際上也反映出中山先生的人生觀、價值觀和教育觀。愛國立場和情感的生成與一個人的成長經歷有關,與一個人所受的教育有關,特別是學校教育對於青少年群體愛國意識的生成至關重要。如果像培僑中小學這樣,在課堂裡,學生能夠通過上中文課、歷史課、地理課,瞭解到祖國的燦爛文化、悠久歷史、壯麗山河,能夠被屈原投江殉國、蘇武持節牧羊、岳飛精忠報國、戚繼光抗倭衛國的故事感動過,能夠熟記霍去病「匈奴未滅,何以家為」,辛棄疾「道男兒到死心如鐵,看試手,補天裂」,文天祥「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林則徐「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等千古傳誦的豪言壯語,怎麼能不在青少年學生的心田里哺育出愛國的幼苗?在我的記憶裡,當我從小學和初中語文課本裡讀到方志敏在囚室裡寫下的《可愛的中國》、讀到法國19世紀著名小說家阿爾豐斯.都德的《最後一課》,在內心所激起的波瀾都曾經久久不能平服。我想,這些都說明學校教育的導向,甚至是一本語文或歷史課本的選用是如何的重要。
這幾天大家都在關注全國人大常委會剛剛通過的對基本法第104條作出的解釋。為什麼會有這次釋法?直接原因就是香港立法會部分候任議員在本應莊嚴的宣誓儀式上,以語言、行為、服飾、道具等方式公然宣揚「港獨」主張,甚至粗口侮辱國家和民族。除非他們把所有人都當作白癡,否則,他們違反宣誓程序、褻瀆誓詞內容的行徑是抵賴不了的。他們的所作所為不僅嚴重傷害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和全球華人的感情,而且嚴重衝擊「一國兩制」底線,嚴重違反國家憲法、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有關法律,其行為性質是意圖分裂國家。這已關係到國家統一、領土完整和主權安全,已經超出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內事務的範疇。在這種情況下,全國人大常委會及時主動釋法,是確有需要,是依法辦事,是天經地義,否則就是有法不依、縱容叛國,後患無窮。正如習近平主席昨天在紀念孫中山先生誕辰150周年大會上講話中所明確宣示的: 「我們絕不允許任何人、任何組織、任何政黨、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形式、把任何一塊中國領土從中國分裂出去。」習主席的這句話連用六個「任何」一詞,擲地有聲,是對「台獨」、 「港獨」等任何圖謀分裂國家的勢力發出的最嚴正警告,是體現13億中國人民堅決扞衛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的共同意志的最強音。
主流民意擁護支持釋法
我們高興地看到,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解釋出台後,香港主要輿論和主流民意都是擁護和支持的,在大是大非問題上廣大市民也是從不含糊的。但也有一些人擔心這樣做會不會對法官不夠尊重、會不會影響到司法獨立?其實,對這個問題的認識也需要正本清源,跳出一些慣性思維或話語陷阱。首先要弄清的一個問題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沒有權力主動釋法?或者說是不是一定要等終審法院提請釋法時才能釋法?這個答案在基本法第158條規定得很清楚:基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從法理上說,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在它認為有需要的任何時候解釋基本法有關條文。這一點在1999年終審法院關於「劉港榕案」的判詞中也得到明確,即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權是「普遍而且不受限制的」。不能因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把基本法的一部分解釋權授予了特區法院,而認為特區法院有權反過來限制授權人的權力及其行使。其次要回答的問題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應不應該在這個時候釋法?這裡面包含兩點:一是這件事全國人大常委會或中央該不該管?
二是在法院已經審理相關案件的情況下,這個時機釋法是否適當?我前面已經講過, 「港獨」分子已經公然利用宣誓宣揚「港獨」了,已經狂妄地挑戰「一國兩制」底線、危及國家安全了,中央能夠坐視不管嗎?釋法針對的不是特區自治範圍內的事務,而是針對「港獨」行徑和涉及對國家效忠、涉及基本法權威的嚴重問題。至於在香港法院已經審理有關宣誓案件的情況下,人大釋法時機是否適當,關鍵看特區是否有更好的辦法有效阻止相關議員利用立法會平台繼續宣揚「港獨」的言論、有效阻止產生更為嚴重的社會危害後果。從這個角度講,全國人大常委會此時釋法不僅是職責所在,也可以說是唯一適當的選擇。再次要回答的問題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是否會損害香港的司法獨立?這裡先要弄清的一個問題是,香港的司法獨立是中央授予的高度自治權的一部分,司法獨立是相對於特區行政、立法機關而言的,司法獨立不能凌駕於中央依法享有的權力至上,不能拿司法獨立抗拒和排斥中央的權力。
還要說明一點, 「司法獨立」是為了保障法官在審判案件時不受任何外來干預,從根本上講,是為了確保法官正確地、忠實地執行法律,釋法正是為法官準確依法審判案件提供更為清晰的依據。正如董建華先生昨天所說,法官不是敵人,中央政府從來都主張尊重並堅決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享有的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事實上,人大釋法只是解釋法律,並不取代特區法院審判。另一個大家都公認的事實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此前的四次釋法,每一次都是因為出現了需要明確的實際問題,而且是在香港社會在基本法相關條文的理解和適用上出現爭議的情況下作出的,釋法後都起到了正本清源、息紛止爭、填補漏洞、完善法制的作用,並沒有產生某些人一次次危言聳聽的後果。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對基本法的解釋權與香港法院依法行使獨立的審判權是並行不悖的關係,與「司法獨立」並不矛盾。說到底,關鍵是有關各方都要真正尊重基本法在香港法律體系中具有的最高法律地位,真正把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本身看作香港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真正把維護基本法與維護香港法治統一而不是對立起來,真正適應與「一國兩制」要求相一致的新憲制,真正依法辦事。
學校應重視加強愛國教育
無論是立法會宣誓事件,還是香港社會一些人對人大釋法的牴觸,都提醒我們,要切實重視在學校教育中加強愛國教育的問題。在香港社會尊崇的價值觀中,固然要強調自由、民主、法治、市場經濟等核心元素,這些都是我們要繼續堅定維護的。但除此之外,還應當加上一個核心元素,這就是愛國。愛國,是香港同胞與祖國人民血濃於水的親情之所繫,是香港居民根本利益之所歸,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中華民族共同的文化基因。在這裡,我衷心希望香港社會的有識之士都能夠更加重視和支持愛國教育,衷心希望香港的教育系統和教育工作者切實擔當起愛國教育的神聖職責,衷心希望以培僑中學為代表的愛國學校繼續高舉愛國旗幟,充分發揮愛國教育的示範和引領作用。
最後,祝願培僑中學愈辦愈好,不斷培育出更多優秀愛國人才。就像剛才《培僑之歌》的歌詞中所唱的那樣,永遠年輕,永遠前進!繼續為祖國的建設貢獻力量!謝謝大家!
責任編輯:黛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