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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判詞:梁游自10月12日起離任議員職位

2016-11-15

【文匯網訊】高等法院法官區慶祥裁定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二人議員資格被取消。

據香港電台報道,判詞指,法庭認為梁頌恆及游蕙禎的行為客觀及清楚地顯示,無論在形式或內容上,他們均不願依照《基本法》第104條,及《宣誓及聲明條例》作出立法會的誓言;而《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1條亦適用於今次訴訟,梁頌恆及游蕙禎是依法被取消其繼續作為立法會議員的資格。

另外,判詞又稱,條例中沒有明文指出監誓人有最終決定權。儘管立法會主席或秘書有附帶責任及權力,但在有實質需要時去判定一項誓言是否符合法律要求,法庭對本案有爭議的事宜是有最終裁決權。在立法會主席的請求下,法庭澄清梁頌恆及游蕙禎是自10月12日起,已離任立法會議員職位。

責任編輯:梁瀟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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