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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環保督察組:寧夏連續兩年未完成大氣考核任務

2016-11-16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孫琳 寧夏報道)16日,中央第八環保督察組通報了對寧夏回族自治區的督察反饋,指出寧夏在生態、大氣、水等方面一些環境問題凸顯,2014、2015連續兩年未完成大氣考核任務,6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仍存在新建或續建開發活動點位149處;招商引資引進醫藥、農藥等項目近60個,成為污染治理難點;有些企業小火電機組至今仍未淘汰到位;永寧縣製藥企業異味擾民等問題長期未解決;銀川、石嘴山等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受到破壞等問題。

組長蔣巨峰表示,寧夏自治區黨委、政府對推進綠色發展的艱巨性、緊迫性和複雜性認識不足,存在重開發、輕保護問題。針對騰格裡沙漠污染、賀蘭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破壞等重大環境問題,僅對基層監管人員實施問責,未從決策審批等環節追溯責任。此外,寧夏2014年、2015年PM10年均濃度分別比2013年增長20.6%和21.8%,連續兩年未完成國家大氣考核任務。

督察組指出,2013年以來,寧夏9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中,6個存在新建或續建開發活動點位149處,其中106處為新建點位。寧夏8條重點入黃排水溝水質為劣Ⅴ類,其中5條水質部分指標仍在惡化。截至2015年底,「十二五」國家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要求建設的項目完成率僅為49%。全區31個工業園區中,12個未配套建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6個未建成,3個建成未運行。

「永寧縣製藥企業異味擾民等問題長期沒有得到解決,周邊群眾投訴不斷,反映強烈。」督察組表示,群眾對靈武市、賀蘭縣、平羅縣、青銅峽市、中寧縣等地工業園區環境污染問題反映強烈。

督察組強調,寧夏自治區黨委、政府應根據《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要求,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開。

責任編輯: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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