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杜法祖)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於上屆立法會任期內,透過壹傳媒黎智英私人助理Mark Simon收受黎25萬元「秘密捐款」,疑一直未有向立法會申報,被廉署控告一項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案件25日在區域法院進行第二次閉門預審,梁國雄並無到庭,由律師代表。法官將案押後至明年1月19日進行第三次預審,5月23日至25日先進行法律爭拗,然後於6月5日正式開審,預計審期10天。
無向立法會申報或披露
控罪指,被告梁國雄(60歲)身為立法會議員,於2012年5月22日至今年6月23日期間,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失當行為,即沒有向立法會申報或披露,或向立法會隱瞞他於2012年5月22日,曾透過Mark Simon從黎智英接受一筆25萬元的款項。
控方證人名單超過20人
梁國雄早前已表明不認罪。控方派出副刑事檢控專員黎婉姬資深女大律師出庭,長毛則繼續由律師文浩正代表,梁正考慮審訊時聘請資深大律師李柱銘代表抗辯。據悉,控方證人名單由最初的6名增至11人,稍後控方再額外增加10多名證人,令證人名單超過20人。
廉署人員今年6月前往梁國雄住所,將他帶返廉署問話,並通知他會被起訴,據悉,廉署由搜證至正式拉人,前後花了兩年時間。
另有報道指,長毛在2014年被揭發疑於2013年10月及2014年6月收取黎智英兩筆合共100萬元捐款,長毛其後只承認2013年10月有代社民連收取50萬元,而另一筆50萬元捐款由於他仍在獄中,故未有代收,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經調查之後,裁定上述投訴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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