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杜法祖)香港仔華貴邨揭發女童非法墮胎案。年僅14歲女童疑早前與同齡男友偷嘗禁果後珠胎暗結,男友竟弄來墮胎藥物供女童服用,事後將誕下胎兒丟棄。事件終因女童感不適送院被揭發,警方調查後將該對「小情侶」拘捕,正追查被棄胎兒下落。
被捕14歲少年因涉嫌「與年齡在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及「施用藥物以促致墮胎」被扣查,女童亦涉嫌「施用藥物以促致墮胎」被捕,案件交由西區警區重案組第一隊跟進。
旺角買成藥給女友打胎
消息稱,涉案小情侶在區內兩間不同中學就讀,女童讀中三、男童讀中二,兩人結識後即墮愛河,並於去年4月至7月間最少發生4次性行為。至上月女童疑已懷孕數月,有人為隱瞞事件,往旺角店舖購買疑有墮胎藥效的「肚痛藥」,於本周三(1日)交給女友在華貴邨一單位服下,她翌日在後樓梯流產誕下胎兒,男友用膠袋包裹胎兒及帶離現場,並在附近海傍丟棄。
墮胎當晚8時許,女童在華貴邨家中感下體不適,其34歲母親報案將其送院,經醫生檢查懷疑女童曾墮胎,其母查問下女童始和盤托出,母親大驚報警。女童現在醫院深切治療部留醫。
海傍搜索無果 追查棄胎下落
警方調查後,前晚於香港仔拘捕涉案少年,有人直認不諱。3日傍晚,疑犯由一名家人陪同,被警員押往華貴邨對開南堤綠徑一帶海傍,指示丟棄胎兒位置,惜警員搜索並無發現,不排除胎兒被丟下海中被水沖走,正考慮安排蛙人進行打撈。
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第二百一十二章第四十六條「施用藥物或使用器具以促致墮胎」列明,如屬意圖促致任何女子流產(不論該女子是否懷孕),而非法向其施用或導致其服用任何毒藥或其他有害物品,或非法使用任何器具或任何其他方法以遂同樣意圖的人,可處終身監禁及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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