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香港文匯網記者 譚旻煦 昆明報道)10日上午9點10分,從雲南監獄越獄逃亡8天的A級通緝犯張林蒼在昆明落網,在追捕中,張林蒼企圖逃跑,武警果斷開槍將其擊傷、當場捕獲。
奪車沖卡越獄
5月2日上午8點20分,雲南省第一監獄七監區一名在押罪犯從監獄逃脫。第二天早上10點,雲南省司法廳正式對外界通報了該起案件。
犯罪嫌疑人張林蒼,男,漢族,27歲,高中文化,雲南省馬龍縣人,身高1.84米,體型中等,方臉,後背有一約10厘米的燙傷疤。系服刑罪犯,因運輸毒品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17年1月18日入監。
2日上午,張林蒼擅離勞動現場,趁駕駛員下車等候裝貨之機,強行駕駛一輛130型福田牌貨車,衝破監獄隔離網和施工用的臨時柵欄門後脫逃,並把貨車丟棄在距監獄2公里處的虹橋路附近,隨即消失。
通緝獎勵升級
張林蒼脫逃後,警方發出A級通緝令,第一次懸賞10萬元,第二次發佈會抓逃聯合指揮部提升了懸賞金額,提供直接線索並依此抓獲逃犯的,獎勵人民幣10萬元;直接抓獲逃犯的,加倍獎勵。
與家裡失聯超過一年
張林蒼是雲南曲靖人,當過兵、做過生意,結婚生了孩子,現在家裡還有爺爺和父母親。據張林蒼父親表示,張林蒼在當地開KTV生意失敗後,2015年10月起就與家裡失去了聯繫,他們也不知道兒子去了哪裡。直到去年,有警察來家裡稱張林蒼因為涉嫌販毒被拘留,他們看到拘留通知書和逮捕通知書。今年他們家人曾到看守所和監獄探望,但都沒能見到面。
張林蒼的父親也是從警察那裡得知兒子越獄的消息,他也通過媒體勸說兒子能趕快投案。
販毒被叛無期
兩年前,張林蒼從普洱運輸1200多克毒品到昆明販賣,在昆明交易過程中,被民警抓獲歸案。去年下半年,昆明中院以運輸毒品罪,判處張林蒼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一審宣判後,張林蒼並沒有提起上訴。2017年1月,張林蒼被送到雲南省第一監獄服刑。
抓捕現場開槍擊傷逃犯
據雲南省司法廳通報稱,5月9日下午,根據群眾提供的線索,聯合追逃指揮部鎖定「5.02」案件嫌疑犯張林蒼在嵩明小街鎮附近出現。10日9時10分,張林蒼在嵩明小街鎮李官村委會大月字本村小葯靈山被警方抓獲。在追捕中,張林蒼企圖逃跑,武警戰士果斷開槍將其擊傷、當場捕獲。
逃亡193小时
5月2日 上午8点20分 张林苍夺车从省第一监狱七监区脱逃
5月3日 上午10点 云南省司法厅正式通报案情 警方发布A级通缉令
5月4日 晚10点 云南省司法厅再次通报,并将直接抓获逃犯奖金由10万提到20万
5月9日 下午2点 嵩明村民向警方提供线索称见到像张林苍的人在附近出现
5月9日 下午 警方根据村民线索锁定张林苍位置 �祟]蹲守排查
5月10日9点10分 张林苍被抓获
5月10日10点20分 载��张林苍的车从抓捕地点驶回昆明
責任編輯:于岄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