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香港文匯網記者 毛麗娟)深圳企業一旦被認定為總部企業後,當年即可給予落戶獎勵1000萬元。深圳市發改委透露,2017年度總部經濟企業獎勵與補助申報和核算啟動,獎勵與補助類別包括「落戶獎、貢獻獎、租用辦公用房補貼、購置辦公用房補貼」等,企業可於6月20日前申報。房價高企,深圳同時對無辦公用房的總部企業提供租金補貼。
總部企業的認定標準是根據《深圳市鼓勵總部企業發展暫行辦法》進行的。企業被認定的當年即可享受「落戶獎」1000萬元,如該企業在認定次年納入深圳統計核算的產值規模(營業收入)超過50億元,每超出20億元將再獎勵500萬元,但累計落戶獎勵不超過5000萬元。認定次年落戶獎勵超過2000萬元的,超出部分在下一年度中支出。
「貢獻獎」是列入總部經濟企業名單的企業,自認定年度第三年起才可以提出申請。獎勵額為上一年度形成本市地方財力(「形成本市地方財力」是指申報企業及其下屬控股企業和分支機構在深圳市繳納的稅款入庫期內,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地方教育費附加、教育費附加、房產稅、土地使用稅、文化事業建設費計入地方分成部分)超過其自認定為總部經濟企業年度以來歷史最高值的30%部分,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比如,某總部經濟企業2011-2013年形成地方財力分別為4000萬元、5000萬元、6000萬元,則該企業在2014年起可申請2013年度貢獻獎,2013年貢獻獎額度為(6000-5000)×30%=300(萬元)。
而租用或購置辦公用房補貼,則是列入總部經濟企業名單的企業,在深圳無自有辦公用房的,自認定之日起3年內,租用或購置總部自用辦公用房(不包括附屬設施和配套用房)的補貼。其中,租用的是每年按每平方米50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每年補助金額不超過150萬元。購置的則按購房房價5%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
不過,深圳市發改委表示,享受優惠政策的總部經濟企業,須承諾在深圳經營期不少於10年。享受購房補助的辦公用房,在購房10年內不得出售、出租或改變用途。
據悉,符合條件的總部經濟企業可同時申請貢獻獎和辦公用房補貼(租用或購置),但租用和購置辦公用房補貼不可同時申請,不可重複享受,總部經濟企業的獎勵補助與深圳其他同類型優惠政策也不重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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