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本網綜合報道,終審法院今早(8月25日)開庭,處理梁頌恆和游蕙禎就宣誓案的終極上訴許可,由3名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括首席法官馬道立、常任法官李義及霍兆剛負責。
代表梁頌恆的律師彭力克在庭上指要求法院,釐清法院與監誓人在決定議員是否拒絕或忽略宣誓時的角色。
常任法官李義指出,兩人雖然是由市民投票選出,但宣誓時不符合要求,就等同「自己令自己失去資格」。駁回兩人終極上訴。
知多點:游梁瀆誓被褫奪議員資格
2016年10月12日,「青症雙邪」游蕙禎、梁頌恆在立法會就職宣誓上以「支那」辱國、鼓吹「港獨」,同年11月15日,兩人被高等法院裁定宣誓無效,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他們其後提出上訴被駁回,早前再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許可亦被駁回。2017年2月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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