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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國強:23條立法不應被妖魔化

2017-11-17
香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

香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

【文匯網訊】 據香港電台報道,香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17日表示,特區政府有憲制責任為《基本法》23條立法,不應被視為很負面的事情或被妖魔化。

袁國強說,在《基本法》下香港維持普通法制度,用香港本身的制度及立法程序訂立一套適合香港及配合國家安全的法例,做法合適。

至於何時立法,袁國強認為,要兼顧香港現時的政治環境,與其他立法工作一樣,必須要得到社會支持及認同,因此要有合適環境及充分時間,讓特區政府就立法內容向社會解釋及諮詢,以凝聚共識。

袁國強重申,何時立法要作宏觀及小心考慮,包括有無迫切的民生工作要做,或能否23條立法與民生工作同時進行,政府會聽取社會意見。


責任編輯: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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