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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剛發佈的這項政策 與你的養老金息息相關!

2017-11-19

【文匯網訊】 我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自建立以來,對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保障企業離退休人員權益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與此同時,受多種因素影響,也形成了一定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口老齡化加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壓力不斷加大,需要通過多種渠道加以解決。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今日(11月18日)上午,國務院印發了《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國務院稱,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口老齡化加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壓力不斷加大,為充分體現代際公平和國有企業發展成果全民共享,現決定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

國務院:劃轉比例統一為企業國有股權的10%

這份《方案》全文僅3700多字,信息量卻不小。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為大家劃出了重點。

劃轉範圍包括,中央和地方國有及國有控股大中型企業、金融機構。公益類企業、文化企業、政策性和開發性金融機構以及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從劃轉對像看,中央和地方企業集團已完成公司制改革的,直接劃轉企業集團股權;中央和地方企業集團未完成公司制改革的,抓緊推進改革,改制後按要求劃轉企業集團股權;同時,探索劃轉未完成公司制改革的企業集團所屬一級子公司股權。

在劃轉比例上,首先以彌補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轉軌時期因企業職工享受視同繳費年限政策形成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為基本目標,劃轉比例統一為企業國有股權的10%。

劃轉的中央企業國有股權,由國務院委託社保基金會負責集中持有,單獨核算。條件成熟時,社保基金會可組建養老金管理公司,獨立運營劃轉的中央企業國有股權。

社保基金會及國有獨資公司等承接主體作為財務投資者,享有所劃入國有股權的收益權和處置權,不干預企業日常生產經營管理,一般不向企業派出董事。

對劃入的國有股權,社保基金會國有獨資公司等承接主體的收益主要來源於股權分紅。除國家規定須保持國有特殊持股比例或要求的企業外,承接主體經批准也可以通過國有資本運作獲取收益。

在步驟安排上,2017年選擇部分中央企業和部分省份開展試點。中央企業包括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中央管理企業3至5家、中央金融機構2家。

2018年及以後,分批劃轉其他符合條件的中央管理企業、中央行政事業單位所辦企業以及中央金融機構的國有股權,盡快完成劃轉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財政部在答記者問中提到,國有資本運作主要是國有資本的結構調整和有序進退,目標是實現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獲取更多收益,不是簡單的變現國有資本。

財政部還稱,社保基金會等承接主體要履行3年以上的禁售期義務,並應承繼原持股主體的其他限售義務。在禁售期內,如劃轉涉及的相關企業上市,還應承繼原持股主體的禁售期義務。因此,在上述期限內承接主體也不會變現國有資本。

此次國有資本劃轉比例統一為企業國有股權的10%,意味著多大的資金量,是否能補齊缺口?中國社科院社會保障中心主任鄭秉文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

社會上提到的養老金缺口的概念是動態的概念,也就是,基本養老金隱性債務有幾萬億元,靜態不是很大,按照國有資本10%來劃撥的話,應該會有幾萬億元的規模,養老金現在每年的支出大概是2萬多億元,每年的缺口大概是有幾千億(不算每年的財政補貼部分),對於填補養老金缺口來看,力度還是挺大的。

至於國有資本劃轉,會不會帶來養老金發放上的調整?對此鄭秉文認為,養老金劃撥和待遇支出是不同的,養老金支出是有固定的公式,待遇的調整是和CPI、社會平均工資增長等情況來確定的調整的比例,養老金無論劃撥進來多少,計發待遇的公式不受影響。

清華大學就業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楊燕綏也指出,國有資本劃轉之後,退休人員養老金上漲率不會有大變化,退休人員養老金上漲需要和經濟增長率、通貨膨脹率等相適應,現有的增長率已經高於我們的通貨膨脹。

充實社保基金,意義何在?

劃撥國資充實社保基金,有何社會背景,意義何在?這是被長期討論的話題。據深圳特區報日前報道,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經濟研究所所長、研究員匡賢明認為:

第一,發展進入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擁有一個安全、統一、公平的保障體系,成為全社會的共同需求;

第二,十九大對民生的強調,在原來「五有」的基礎上擴展成為「七有」,即「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這是新時代實現共同富裕的重大任務,社保在其中居於核心位置;

第三,我國已經進入到人口老齡化社會,2016年全國65歲以上人口占比達到10.8%。

目前,我國建立了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和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兩類養老保險制度覆蓋8.8億人,按16歲以上人口有10億人估計,養老保險覆蓋率已達到88%左右。

▲圖片來源:《2016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

▲圖片來源:《2016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

10月22日,在十九大第五場記者招待會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指出了養老保險基金的可持續發展問題。

「我們制度建設初期,就是上世紀九十年代,當時養老保險的撫養比是5:1,五個參保人養一個退休人員。隨著老齡化的加劇,現在的撫養比已經降到了2.8:1,即2.8個人養1個人。而且再往前走,我剛才講了老齡化的趨勢還非常明顯,撫養比還會持續下降,這樣對養老保險的基金支付壓力、可持續發展都帶來了嚴峻的挑戰。」

有人說,國有資產充實社保基金,是國有企業體現社會責任的應有之義,屬於充實社保基金的「開源」。國有資產充實到社保基金池,可降低企業整體的社保費率,減輕企業負擔,促進實體經濟發展。更重要的是,國資充實到社保基金,能夠擴容社保基金投資總量,實現社保基金增值保值。

早在2004年9月,國務院就批准成立了包括國資委、財政部、證監會和社保基金會等部門組成的劃轉工作小組。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實際上,近年來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的工作也一直在進行。具體來看:

在去年3月份《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明確國有資本劃轉是基金資金構成方式之一的基礎上,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給出更為明確的劃轉信號。通過對比發現,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首次明確提出「制定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辦法」,而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在其表述上改為「穩步推動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

今年5月,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理事長樓繼偉在該機構第六屆理事大會第一次會議上作報告時曾表示:「2017年將進一步擴寬社保基金投資範圍,並推動完善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按期出台。」

在十九大第五場記者招待會上,尹蔚民表示,在解決養老保險基金可持續發展這個問題上,近期可能會採取幾項措施,長遠措施還有若干項,這些措施會成熟一項推出一項,近期採取的措施之一就是劃撥國有資產充實社會保障基金,使社會保障基金這個蓄水池能夠越來越大,使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使所有的老年人生活都有保障。

據披露,今年6月公佈的最新社保基金報告(2016年)顯示,央企已劃轉2748.16億元人民幣(減持資金922.80億元,境內轉持股票997.85億元,境外轉持股票827.51億元)至社保基金,且這一部分劃撥的國有資產、資本已經佔到社保基金財政性收入的34.4%。

另一方面,也正是在老齡化社會加劇的階段,中國成為了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中國的公共財政收入在總體規模上也已經與其經濟體量的排位相匹配。這就意味著中國在財力資源上已經具備了調節、調整和整合基本社會保障制度的物質基礎,具備了確保這一制度公平和公正、以及可持續發展的物質條件。而所有這一切,當然都要以財富分配和財政轉移的公正性為基礎。

光明網評論稱:「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劃撥國有資產、資本充實社保基金是保證社會公正的應然之舉。」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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