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憲法公佈施行35周年之際,香港特別行政區明日(4日)將開展「國家憲法日」宣傳教育活動。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王志民今日(3日)發表題為《加強憲法宣傳教育切實增強國家意識和愛國精神》的文章,闡述「國家憲法日」宣傳教育活動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影響。
以下是王志民發表於中聯辦網站的文章全文: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強調指出,要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完善與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在我國現行憲法公佈施行35周年之際,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次開展「國家憲法日」宣傳教育活動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影響。
憲法是治國安邦的根本大法,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和國家長治久安提供根本制度保障。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我國現行憲法。憲法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反映了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和治國安邦的總章程。35年來,憲法以其至上權威和有效實施,有力地推動和保障了改革開放、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有力地維護了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有力地促進了社會主義民主和人權事業的發展,對我國經濟、政治、文化及社會生活方方面面產生了極為深刻而長遠的影響。35年來,在憲法確立的制度體制和秩序下,國家政治穩定,經濟快速發展,社會不斷進步,國際地位大幅提升。實踐證明,我國憲法在當今世界的優越性日益顯現,是符合國情、符合實際、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的好憲法。
今天,久經磨難的中華民族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經過長期艱苦卓絕的奮鬥,終於迎來了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偉大飛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為了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和國家長治久安,無論是進行偉大鬥爭,還是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都必須按照憲法辦事,恪守憲法原則,弘揚憲法精神,履行憲法使命,嚴格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維護憲法權威。
憲法為「一國兩制」方針提供堅實的法律基礎和最高的法律保障。為了從國家憲制層面把「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方針法律化,憲法第31條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這也就是說,憲法為「一國兩制」方針提供了堅實的法律基礎、最高的憲制來源和法律保障。
根據憲法,1990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現了「一國兩制」方針在香港的具體化、制度化和法律化。基本法「序言」確認基本法是根據憲法制定的。全國人大還專門作出《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決定》,進一步明確基本法是根據憲法、按照香港的具體情況制定的,是符合憲法的。這些都充分說明憲法是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內的全國的最高法律,在全國範圍內具有最高的效力和權威。
憲法與基本法是「母法」與「子法」的關係。基本法根據憲法而制定,基本法的一切效力和權威來源於憲法。憲法通過第31條及其子法——基本法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發生法律效力,否定憲法對特別行政區的效力,就是否定基本法對特別行政區的效力,因為憲法和基本法本屬一體,不可分割。
特別要指出的,憲法第一條開宗明義規定「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這一條對特別行政區同樣適用。儘管香港不適用社會主義制度,但必須尊重、認同國家主體依照憲法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必須尊重、認同憲法規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等重大的國家制度體制。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回歸完成了香港憲制秩序的巨大轉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在「一國兩制」之下,香港、澳門與內地儘管有不同的法律制度,但三地只能擁有一部共同的憲法。自回歸之日起國家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首先就是恢復國家憲法對香港的效力和中央的全面管治權;自回歸之日起香港納入國家治理體系,首先就是納入國家憲法體系和憲制秩序。要保證「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就必須處理好基本法與國家憲法的關係,必須維護憲法至上權威。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憲法實施和憲法宣傳教育。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四個全面」戰略佈局要求更加注重法治特別是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習近平總書記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佈施行3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2014年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歷史性地通過《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隨後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要求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教育,弘揚憲法精神。黨的十九大進一步要求「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維護憲法權威」。
回歸後香港同胞既生活在基本法確立的法律秩序之下,也生活在憲法確立的國家憲制秩序和治理體系之下。因此,在香港開展憲法教育,同時宣傳學習憲法和基本法,對於「一國兩制」的成功實踐具有重要意義。一是有利於增強國家意識和愛國精神,在觀念層面正確認識「一國」與「兩制」的關係,處理好堅持「一國」原則和尊重「兩制」差異、維護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的關係,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不變形、不走樣。二是有利於維護香港法治核心價值。法治必須以憲法為核心,法治精神本質上就是憲法精神。國家憲法和基本法為香港法治提供了最高制度保障。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有利於香港市民增強憲法意識和法治精神,從而對任何破壞國家憲制秩序和本地法治的言行作鬥爭,捍衛法治核心價值。三是有利於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讓香港同胞同祖國人民共擔民族復興的歷史責任、共享祖國繁榮富強的偉大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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