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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出台多項利好政策 港澳生獎學金加碼

2017-12-18

【文匯網訊】(記者 江鑫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18日公佈新一批便利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發展的政策措施。根據新政策,在內地就業的港澳同胞,均可按照內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相關政策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辦理流程等實行與內地繳存職工一致的政策規定。同時,新政策還增加了港澳學生的獎學金名額,且大幅提高獎學金獎勵標準,最高每生每學年獎金達3萬元(人民幣,下同)。另外,國家社科基金各類項目也向在內地高校和科研院所工作的港澳研究人員開放。

習近平主席今年7月1日出席慶祝香港回歸祖國20周年大會暨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屆政府就職典禮時發表重要講話,表示中央有關部門將積極研究出台便利香港同胞在內地學習、就業、生活的具體措施。中共十九大報告也提出,要制定完善便利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發展的政策措施。

返港工作可取戶口餘額

今年8月,國務院港澳辦集中公佈了一批中央各部門出台的便利港澳同胞在內地學習、就業、生活的政策措施。下半年以來,在中央各部門的努力推進下,這一工作又有新的進展。

近日,住建部等5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積金待遇有關問題的意見》(下稱「意見」)明確,在內地就業的港澳同胞,均可按照內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相關政策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辦理流程等實行與內地繳存職工一致的政策規定。已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港澳同胞,與內地繳存職工同等享有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等權利。在內地跨城市就業的,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接手續。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聘用)關係並返回港澳的,可以按照相關規定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餘額。

「意見」要求內地各地住房公積金中心出台具體實施辦法,細化政策規定。要簡化辦理要件,縮短業務流程,完善服務手段,為港澳同胞提供高效、便捷的住房公積金服務;要切實抓好政策落實工作,支持更多在內地就業的港澳台同胞通過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實現安居。

獎學金最高三萬人民幣

另據財政部、教育部日前聯合印發的新版《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規定,要保證獲獎學生比例不低於30%,獎學金名額增加後達每年6,170名,參照內地學生獎學金政策體系增設「特等獎」,並大幅提高獎學金獎勵標準。每個學歷層次獎學金均設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4個級別,每生每學年獎學金分別為:本專科生8,000元、6,000元、5,000元、4,000元,碩士研究生20,000元、10,000元、7,000元、5,000元,博士研究生30,000元、15,000元、10,000元、7,000元。

此外,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決定參照內地居民待遇,向在內地高校和科研院所工作的港澳研究人員開放國家社科基金各類項目申報。據悉,國家社科基金申報範圍包括重大項目、年度項目、青年項目、後期資助項目、中華學術外譯項目、西部項目、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等項目類別,涵蓋26個一級學科。

責任編輯:Can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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