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馮瀚林)就警方會否制定指引,保障警員使用武力執法時,不會因此干犯刑事罪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日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詢問時強調,警方在使用武力方面有既定指引,不斷檢討行動方面的應變策略、指引及培訓,去年十月成立督導委員會專門跟進指引,亦有參考外國經驗。他強調,警方訂定使用武力指引時,會符合現時的法例標準。
民建聯議員蔣麗芸昨日在立法會大會詢問,委員會下的工作小組檢討使用武力指引的時間表,以及會否參考外國標準。李家超回應稱,警方使用武力方面已有既定指引。
由助理處長領導
他稱工作小組由一名助理處長領導,專門跟進改善使用武力指引、程序及訓練的事項,工作仍在進行中。他又提到,現已增加警方人手,並且不斷提升警隊裝備及培訓,確保前線人員在執行職務時,人身安全得到應有保障。
至於如何提升士氣、會否訂立辱警罪等,李家超稱,下星期與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代表會面,了解前線意見,而他對辱警罪持開放態度,會了解前線警員的想法與社會上的意見,並參考外國做法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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