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6月1日,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對外公佈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5」煤氣中毒較大事故和「2·9」高溫灼燙一般事故的調查原因及責任追究結果,34名事故責任人被追責。
據南方日報報道,2月5日2時56分,韶鋼松山7號高爐發生煤氣洩漏事故,事故造成8人死亡、10人受傷。2月9日23時10分,7號高爐1號風口小套發生穿漏噴濺,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受傷。
調查認定這兩起事故均為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認定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混亂、工藝技術管控及安全培訓不到位、應急救援不力、安全投入不足等,對兩起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認定寶武集團廣東韶關鋼鐵有限公司對下屬單位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的安全管理混亂、安全投入不足的問題沒有及時糾正和制止;認定屬地政府及安全監管部門監管不到位。
通報對兩起事故共34名事故責任人和2家涉事企業提出處理意見:一是公安機關已對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環保部副部長等4名涉嫌犯罪的企業人員採取強制措施(其中1人取保候審);二是建議對寶武集團廣東韶關鋼鐵有限公司董事長等19名企業人員以及韶關市曲江區人民政府、韶關市和曲江區安全監管局的9名公職人員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或其他問責處理。其中有5名企業人員因涉及兩起事故責任、受到加重處分的處理;三是依法對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長、總經理實施行政處罰,責令撤銷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達標等級、收回相應證書、牌匾;責令寶武集團廣東韶關鋼鐵有限公司向中國寶武鋼鐵集團有限公司作出深刻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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