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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警方聯手破香港珠寶行劫案 三港疑犯移交港方

2018-08-04
廣東公安向香港警方移交「香港尖沙咀珠寶表行搶劫案」香港籍犯罪嫌疑人(廣東警方供圖)

廣東公安向香港警方移交「香港尖沙咀珠寶表行搶劫案」香港籍犯罪嫌疑人(廣東警方供圖)

粵港警方在深圳皇崗口岸舉行移交搶劫犯罪嫌疑人儀式,共同簽署移交書。

粵港警方在深圳皇崗口岸舉行移交搶劫犯罪嫌疑人儀式,共同簽署移交書。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 記者 方俊明)近日在公安部指揮下,粵港警方聯手偵破香港尖沙咀珠寶表行搶劫案,抓獲犯罪嫌疑人5名,其中香港籍犯罪嫌疑人3名,繳獲涉案名表12塊、港幣174萬元及一批贓物。廣東省公安廳4日公佈,3名香港籍犯罪嫌疑人蔡某樺、廖某永、孫某賢由廣東警方正式移交香港警方押解回港。

「香港尖沙咀珠寶表行搶劫案」案發於今年7月1日上午10時40分。三名蒙面劫匪持刀、鐵錘和伸縮棍闖入尖沙咀漢口道55至57號一間店舖,搶走33塊名表、6條手鏈,並乘坐私家車逃走,被搶物品價值約港幣2300萬元。此後,香港警方又接到報案,稱一輛私家車在落馬洲擔竿洲路起火。

跨境警務協作機制啟動

香港警方快速反應、迅速行動,將兩宗案件分別列為行劫和縱火案,很快查明案情並開展緝捕,7月5日至10日在港拘捕4名涉案嫌疑人,7月19日又拘捕4名涉嫌銷贓的犯罪嫌疑人。同時,香港警方掌握到多名犯罪嫌疑人已通過邊境口岸攜帶贓物潛逃至內地的線索,及時將相關警情通報公安部及廣東公安機關。

根據公安部指令,廣東省公安廳立即啟動跨境警務協作機制,迅速指揮深圳市公安局成立由刑警牽頭、多警種聯合參與的專案組,並與香港警方密切配合,聯合開展破案攻堅工作。經縝密偵查,粵港警方迅速鎖定該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香港涉案人員及部分贓物去向。

粵港警方在破案行動中繳獲贓物(廣東警方供圖)

粵港警方在破案行動中繳獲贓物(廣東警方供圖)

三名港籍嫌疑人均在深圳落網

廣東省公安廳透露,7月17日,廣東警方在深圳市龍崗區某小區內將犯罪嫌疑人蔡某樺(男,39歲,香港人,初中文化,無業)、廖某永(男,41歲,香港人,中三文化程度,有香港黑社會背景,現在香港裝修行業打工)、李某(女,26歲,湖南人,初中文化,無業)等3人成功抓獲,並在蔡某樺身上及其住處,繳獲涉案名表12塊、港幣174萬元及其他贓物一批。此後,廣東警方乘勝追擊,先後在深圳市羅湖區抓獲涉嫌銷贓的犯罪嫌疑人黃某棠(男,55歲,海南人,無業),在福田區抓獲同案嫌疑人孫某賢(男,37歲,香港人,中五文化程度,從事建築類工作)。

在移交儀式現場,廣東省公安廳和香港警方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案的偵破,充分彰顯了粵港兩地警方合作打擊違法犯罪的堅定決心,是兩地警方長期密切合作、合力共贏的結果,也是兩地警方近年來圍繞打擊嚴重跨境犯罪、不斷提升打擊犯罪能力的結果。這再次表明,內地和香港都不是犯罪分子的「避風港」。

建刑事檢控等相互通報機制

據了解,香港回歸以來,內地公安機關與香港警方不斷完善相關機制,在維護國家安全、重大活動安保、反恐、打擊跨境犯罪、業務交流及警務培訓等各方面進行了富有成效的合作,有效維護了內地與香港治安秩序穩定。特別是2017年12月14日,在「一國兩制」方針指導下,從更有利於保障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的合法權益、更有利於打擊跨境犯罪、更有利於維護內地和香港社會繁榮穩定出發,按照「堅持依法辦事、堅持保障人權、堅持求同存異、堅持雙向互惠、堅持相互支持」的原則,內地與香港特區政府簽署了《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就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或刑事檢控等情況相互通報機制的安排》,警務合作機制更加成熟完善。

今年內地公安已移交8名港籍疑犯

2月12日、3月20日:分兩批向香港警方移交「香港居民潘嘉恩被傷害致死案」香港籍犯罪嫌疑人林某輝、謝某麟、鍾某豐、黃某敏。

7月18日:向香港警方移交「俞某東製毒販毒案」香港籍犯罪嫌疑人俞某東。

8月4日:向香港警方移交「香港尖沙咀珠寶表行搶劫案」3名香港籍犯罪嫌疑人蔡某樺、廖某永、孫某賢。

(記者 方俊明 整理)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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