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快訊 > 正文

澳門立法會通過《修改國旗、國徽及國歌的使用及保護》法案

2018-08-13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澳門立法會今日(13日)通過《修改國旗、國徽及國歌的使用及保護》法案。根據該法案,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將刑事處罰。任何人在奏唱國歌時,作出不尊重的行為,亦可能會被罰2000至10000澳門元。

澳門立法會外景。

澳門立法會外景。

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通過,將內地《國歌法》列入香港及澳門《基本法》附件三。

此次澳門修改的法案亦規定,將國歌納入澳門中小學教育。學校需組織學生學唱國歌、了解國歌的歷史等。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圖:大公報資料圖片)

責任編輯:于岄鳴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