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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消委會:測試12款空氣淨化機 除甲醛速度最多差26倍

2018-09-18
香港消委會促請廠商標明產品的潔淨空氣量(消委會網頁截圖)

香港消委會促請廠商標明產品的潔淨空氣量(消委會網頁截圖)

【文匯網訊】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消費者委員會今日(18日)公布空氣淨化器測試報告,發現測試的12款空氣淨化機,其去除香煙煙霧、塵埃及花粉的速度可相差約2倍,尤其在甲醛去除上表現懸殊,最高可達26倍。

消委會表示,部分聲稱適用面積較大的樣本,其除污染物的速度,反不及聲稱適用面積較小的樣本。消費者不適宜以廠商聲稱的適用面積來判斷產品淨化能力,因為廠商以不同假設及推算方法,數值不能直接比較,而且室內空氣污染程度,亦影響空氣淨化機表現。消委會促請廠商標明產品的潔淨空氣量 (CADR),以及所採用的測試標準,方便消費者參考及選購。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Caro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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