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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從馬凱事件看英美的拙劣表演

2018-10-10

【文匯網訊】特首林鄭月娥昨日就外國記者會副主席馬凱不獲工作簽證一事回應傳媒詢問,指出入境處處長是按現行法律作出決定,特區政府一貫做法是不評論個別個案,此亦為國際慣例。林鄭在回應中並重申了特區政府不容鼓吹「港獨」及捍衛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的觀點。

必須指出,林鄭特首及特區政府此次處理馬凱簽證事件,立場鮮明、態度堅決,做法是十分正確和負責任的,也完全符合基本法和社會整體利益。駐港外國記者和FCC一向不是「省油的燈」,他們手上掌握有宣傳機器,可以自由對外發布新聞,又可以隨時影響其本國政府相關部門發聲支持,把新聞報道問題搞成外交事件以至政治事件,「能量」或破壞力是不小的,就算是過去港英殖民管治政府對他們也不敢招惹。因此,此次特區政府能夠依法辦事「捋虎鬚」,值得喝彩。

事實確實就是如此。就在馬凱不獲簽證事件曝光之後,來自西方特別是英美兩國的指責鋪天蓋地而來,先是英國外交部發言人、美國駐港總領事館,繼而又有歐盟駐港澳辦事處以及美國商會,還有馬凱的老闆《金融時報》,一時間彷彿香港特區犯了什麼「彌天大罪」,又是「違反基本法」、又是「打壓新聞自由」、「削弱香港金融中心競爭力」,一頂頂「大帽子」兜頭劈臉蓋下來,而「結論」則是「北京正加緊對香港控制」以及「港人的基本自由已受到侵蝕」。

對這些英美政府發言人和政治團體來說,一個已經快要退休離港的編輯的工作簽證真有那麼重要嗎?他們又真的是如此關注特區的出入境自由和新聞言論自由嗎?答案是並不。他們關注的並不是馬凱,更不是特區出入境自由和新聞自由,他們在乎和高興的只是又一次獲得了一個抹黑中國和「一國兩制」的機會而已。

這些英美政府和政治團體的發言人,比誰都清楚知道,在他們的國家,外國新聞記者被拒絕入境、被驅逐出境,以至被羅織罪名不准離境、投入黑獄,都已經不是什麼新聞而是司空見慣之事;就以英美兩國來說,今年三月,加拿大記者薩瑟恩被英國拒絕入境,英國內政部明言「若認為該人對英國的公共利益沒有好處,就有權拒其入境」;二○一七年十月,著名也門女記者、國際自由新聞獎得主納賽爾被美國當局拒絕入境,美國國務院以保密為由拒予置評……

事情的真相就是如此,拒絕外國記者入境,限制新聞採訪自由,正是英美等國政府一貫的拿手好戲,多年來不斷上演,而且從不需要解釋或交代任何原因;到今天,中國香港特區政府依法拒絕延長英國編輯馬凱的工作簽證。馬凱月前曾經公開主持違法「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黨」的活動,明顯違反新聞工作簽證的性質,他們卻一臉不解的跳出來又是「質詢」、又是「憂慮」,這種低水平的政治表演,是不是也太拙劣和過時了?

來源:大公報10月10日社評

責任編輯:gl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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