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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9丑案|警方證人:已即時發出反對通知書

2018-11-26
非法「佔中」9丑案26日在西九龍法院繼續審訊(大公報資料圖)

非法「佔中」9丑案26日在西九龍法院繼續審訊(大公報資料圖)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2014年非法「佔領」中環搞手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9人同被控串謀犯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等6罪,案件今日(2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第5天審訊。控方傳召當時批核公開集會通知書的警方指揮官出庭作供。警方證人指出,當該等被告宣布於添美道附近舉辦大規模集會時,已即時向搞手發出反對通知書。

時任中區助理分區指揮官、現為將退休的九龍城區副指揮官黃基偉出庭作供稱,公民黨黃晙於2014年9月27日遞交2014年9月28日在添美道一帶的公眾集會申請,黃基偉表示由於警方於2014年9月27日已宣布添美道一帶集會為非法集會,而當時有大批民眾聚集於行人路及行車路,考慮當時情況、公眾安全及公眾秩序後認為再批准集會是極不適當,故於2014年9月28日早上代表警務處處長發出反對通知書。

時任灣仔區副指揮官、現任港島總區高級警司謝明揚指,由2014年9月26日至2014年12月11日,曾為灣仔分區夏愨道至分域碼頭街的公眾集會申請簽發15份不反對通知書,而所有集會位置均不在分域碼頭街及夏愨道。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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