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曉暉常照

2018-12-08

文/曾德成

有緣認識許曉暉並與她共事多年,是我的福得,相信也是眾人的福得。

2008年香港特區政府新增副局長和政治助理職位。我先後約了若干應徵者,在政府一處地庫小房間裡面談。許曉暉當時懷有身孕,挺着大肚來見面。她正在銀行供職,工作順利。我問她為何要轉工,她說在中央政策組擔任兼職顧問,知道政府决定擴大「問責制」,便鼓勵幾位朋友報考,後來想到自己應該以身作則,於是也報了名; 入政府服務,她說希望為社會作貢獻。

政府提供給我的推薦名單上,副局長另有首選; 但我與許曉暉談過以後,即不作他想。

我有問她如何處理工作與家庭關係,她表示有信心安排好。果然,她產假過後,即迅速投入工作,經常都過了正常時間才下班。她一直十分關注兩個女兒的教育。起初她把女兒送入一家學費高昂、名流家長都趨之若鶩的學校; 後來她說這樣未必最有利孩子成長,選擇轉到一家較多一般子弟的學校。她與丈夫再三遷居,都是為了讓孩子就近上學。

在民政事務局共事期間,她經常進我的辦公室來談工作、談政策、談時局、談國家發展。我比她年長很多,但她知識廣博、心思縝密,而且交遊廣闊、訊息靈通,我們談得暢快。她時常會有新主意,提出不少建議; 我同意推動的,她便貫徹到底。

「問責制」是特區政府新建的制度,過去未有形成規矩。局長還好,不管能力大小,大家都公認是部門之首,負整體責任。政治助理直接輔助局長,也職責清晰。由社會上任命進來的副局長,在部門架構裡是什麽位置、與公務員層級是什麼關係,則並不完全明確,要經過一番磨合。我知道她初期遇到不少困難,但她從不向我申訴別人的不是。她通過自己的表現建立口碑,不僅填補了我的許多不足,而且以實際成績開創出新的天地。

民政職責之一是促進社會企業發展。過了一段時間,我决定把這政策領域交託許曉暉。同事曾經規勸說「這範疇可以在輿論上得分呢」,我卻堅信她可以比我做得好。結果她一顆心投入去扶持社企發展,幫助增加社會認識和支持,深受業界歡迎。

有一個藝術團體創作了舞蹈《弟子規》,希望獲得資助演出。我對藝團說,你們去找許曉暉吧。那時部門預算已無餘額,她千方百計、穿針引線,給藝團找到了贊助,《弟子規》成功面世,由香港演到了內地。

社會各方面、各界別像這樣得到過她幫助的,不知凡幾。我說的福得,是這意思。

認識許曉暉的,都稱讚她謙和、溫文爾雅。其實她也有自信、頑強的一面。民政事務總署有一位同事退休,他在任期間參與舉辦過多次大活動,都辦得妥當圓滿,我對他有一句由衷的評語,想託許曉暉用毛筆書寫出來,問她的書法是否「見得人」,她爽快答應了。在退休同事的歡送會上,這幅字的送贈掀起了高潮。

我知道她學唱粵曲,便對她說,唱粵曲不容易,很難唱好。她說,有人說她不懂文化,所以想學好給大家看看。後來她果然在眾人面前演唱,甚受讚賞。

民政事務龐雜,接觸面廣,工作壓力大。社團搞活動,邀請官員出席往往像「漁翁撒網」。我曾經自訂一條規矩: 社團應酬,特首出席的,局長不跟隨; 局長出席的,副局長就不用參加。我自以為這十分合理,卻給許曉暉造成困擾,她收到邀請每次都要與我的秘書核對日程,有時婉拒主人邀請會有傷感情。後來我離開了政府,她再無顧慮。我多次與她一同受邀出席活動,她在羣眾中如魚得水,是我見到她最歡快的時刻。

我曾經與她多次討論文化政策。文化重在感染力,存在於人民中間,中國古話稱「以文化人」。香港特區政府尚未有文化局,然而豈需有官職才能普及文化?

曉暉西去,有文化長存人們心中焉。(作者曾德成為香港特區政府前民政事務局局長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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