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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商業航空穩居世界第二 《航天法》料明年出台

2018-12-13
楊毅強表示,目前中國商業航天發展穩居世界第二,建議盡早出台中國的《航天法》(方俊明 攝)

楊毅強表示,目前中國商業航天發展穩居世界第二,建議盡早出台中國的《航天法》(方俊明 攝)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 記者 方俊明)「目前中國商業航天發展穩居世界第二。」前長征11號運載火箭總指揮楊毅強13日在珠海舉行的2019快公司Reloading大會上透露,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內地民營衛星企業、商業火箭公司等超70家,共融資超20億元人民幣,在軌運行商業小衛星約30顆。他預計,中國的《航天法》可能會明年出台,建立商業航天市場准入退出機制、保險和賠償機制、安全監管機制等。

內地民營衛星、商業火箭企業超70家

「商業航天作為技術創新性強、經濟質量效益高且軍民屬性兼備的新興業態,是中國經濟發展極為重要的、新的增長極,是中國從航天大國向航天強國邁進的必由之路。」楊毅強表示,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內地民營衛星企業達50多家,其中具備衛星研發能力的約10家、已有多顆衛星上天的約有6家,包括長光衛星、歐比特、長沙天儀、九天微星、零重空間等。而商業火箭、火箭動力公司約有15家,衛星、火箭發射測控運維公司約有6家,目前商業小衛星(含立方體衛星)在軌運行約30顆。

在國家隊方面,航天科技集團、航天科工集團分別組建了長征火箭公司、科工運載火箭公司,長征11、快舟系列火箭開始進入商業發射領域。楊毅強透露,在商業衛星領域方面,航天科技、科工、電科集團相繼分別推出了「鴻雁」、「行雲」、「網通」等低軌通信星座。

建議構建商業航天市場准入退出機制

「與世界航天強國相比,目前中國在商業航空領域還存在不少差距,面臨諸多問題和挑戰。如立法存在缺失,政策制度不夠健全完善;科技創新等體系亟需建立;航天民企入門成本高等。」楊毅強坦言,個別商業航天企業熱衷於純概念炒作,特別是借商業航天之名變相跑馬圈地;一些商業航天企業常常為了演示而低層次低水平重複,技術創新困難。

楊毅強建議,應盡早出台中國的《航天法》,建立商業航天市場准入退出機制、公平競爭機制、保險和賠償機制、安全監管機制等,為商業航天提供穩定和持續的法律支持。還要盡快對進出口許可證制度、發射許可制度等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此外,頒布航天試驗設施對外公開目錄,制定有償使用收費標準。

「通過建立類似美國『國家航天委員會』這樣的機構,統籌管理軍民商航天活動,制定國家航天政策,在國家安全的前提下,推進商業航天發展。」楊毅強還建議,制定商業火箭研製資質審查(「准研」)、發射許可審查(「准飛」)技術標準;依托國家科研機構,建立適合中國國情的商業航天發射適飛審查技術中心,作為第三方獨立評審,為政府做好技術支持。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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