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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交警用無人機執法 專家:警惕航拍侵犯隱私

2019-03-03
交警操作無人機進行拍攝。南寧交警供圖

交警操作無人機進行拍攝。南寧交警供圖

【文匯網訊】「開車還敢違停嗎?連無人機都加入抓拍違法行列了。」2月28日,一則網帖熱傳,文中指出,僅2月,南寧利用無人機,就查處了438起違停。

處罰力度加大和執法範圍的延伸,引起不少當地車主的警惕。

新京報記者檢索公開資料發現,濟南、寶雞、海南等多地已陸續將無人機應用到了城市交通管理當中,對開車玩手機、違停等行為進行抓拍。

有聲音指出,執法中引入新科技、新技術,體現執法部門創新,但「執法覆蓋面能否全域覆蓋」「所拍畫面清晰度是否會對處罰判定產生影響」「飛行過程中如何保障安全性」等由此衍生出的問題,也引發了討論。還有專家學者指出,無人機航拍執法,還可能會侵犯到個人隱私,無法做到安全、規範操作。

利用無人機南寧一個月拍違停438起

2月27日,南寧市長虹站北三支路口,顯眼位置被豎起了「嚴禁停車」的指示標誌。一輛牌號為「桂A9××66」的機動車因為違停,被正在上空執法的無人機拍了個正著。

無人機抓拍道路違停。南寧交警供圖

無人機抓拍道路違停。南寧交警供圖

3月1日,新京報記者從南寧交警部門證實,前不久,該市首個無人機「邕城飛鷹」小組,已正式入編南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七大隊,對違停、駕車撥打電話、不系安全帶、不禮讓斑馬線等違法行為,進行抓拍。

新京報記者從南寧交警部門獲得的一份文字材料顯示,在2月份上千份「違停罰單」中,交警七大隊利用無人機,查處機動車違法亂停438起。

3月1日,南寧一位車主蔣先生告訴新京報記者,自己就曾因無人機被開出過違停罰單,「沒看到貼條,就打電話咨詢,得知是無人機拍的」。

蔣先生對這樣的執法方式表達了自己的擔憂,「拍得不清晰或者監控不到的,豈不是就可以逃之夭夭,公平性得維護住,才能讓人信服」。

南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七大隊副大隊長謝陸軍接受採訪時表示,無人機執法,處罰不是目的,重在震懾。

多地將無人機運用到執法領域

新京報記者檢索發現,無人機在全國各地,正被政府部門越來越多地運用到了執法領域。

濟南主要是對司機開車玩手機、打電話行為,進行抓拍。公開資料顯示,2018年7月31日上午7點,濟南交警隊4架無人機首次亮相配合執法,半小時內就抓拍到5起違法行為。

海南在今年春節,面對遊客來往度假出現的繁忙交通路況,開展了無人機覆蓋執法。2019年2月2日,海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啟用無人機開展空中巡邏執法,延伸執法覆蓋面,共計抓拍到130起交通違法行為。

在寶雞,無人機被用來抓拍違反限行規定的車輛。2019年2月27日10點30分至11點,寶雞交警啟動無人機現場抓拍違反限行規定車輛,半小時內拍到四輛。

有網友認為,新科技、新技術的運用,體現執法部門的創新,自然可喜。但一些網友也擔心,隱私和安全存在隱患。

網友「若風」表示,「無人機拍到個人隱私算不算違法?」網友「雲中仙」則指出,無人機在執法過程中,掉下來砸傷人責任該怎麼算?

■ 追訪

無人機被引入城市交通管理,新執法手段受到關注同時,也引發相關討論。受不同省區市空域限制政策影響,執法覆蓋面能否做到公平公正,是否存在「執法盲區」,以及影像清晰度是否會造成對執法結果的影響等,均曾引發廣泛討論。

3月1日,南寧交警支隊第七大隊工作人員接受記者採訪,就相關問題給出解答。

作為執法依據,畫面清晰度能否保證?

南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七大隊一李姓指導員介紹,無人機抓拍違停操作,是在飛行時錄一段視頻作為證據,交警再對視頻進行截圖,「交通平台審核通過後,才會錄用作為證據。」

該指導員還表示,「截至目前來說,我們的證據鏈比較完善,還沒有接到過被罰車主的投訴。」其強調,凡是在禁停路段停車,不管車內有沒有人,都無法改變違停事實。

3月1日,第七大隊一工作人員稱,從無人機拍攝的畫面,能清晰地看到違法亂停車輛的車牌號。「現在攝像頭的清晰度都很高,技術問題可以說並不存在。」

該工作人員表示,無人機抓拍並非「一拍了事」,無人機傳回的數據,後台還將進行人工辨別,最大限度減少誤判率。

無人機執法時有無禁飛區和高度限制?

隨著科技發展和民用微輕型無人機的普及,讓這一工具走進不少家庭。何時可以飛行,如何飛行,高度和適飛區域如何限定,引發一系列討論。

無人機在執法時是否會受到限制?上述李姓指導員告訴記者,確實存在一些禁飛地區,如南寧市火車東站、飛機場和部分黨政機關,「無人機到了禁飛區域,就得飛回來」,因此,無人機的執法覆蓋範圍無法做到面面俱到,而這些客流量較多的區域只能靠交警執法。

「使用無人機抓拍取證的效果還是比較好的,通過科技化手段,解決警力不足的問題」,李姓指導員說,他們仍在挖掘無人機的其他功能,「想將無人機功能擴大化,如事故現場的處理,以及今後與我們的分中心,實施遠程監控等。」

■ 聲音

「利用無人機執法需警惕侵犯隱私」

據了解,2013年11月,中國民用航空局下發了《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駕駛管理暫行規定》,被業界普遍認為邁出了無人機規範管理的第一步。從2014年8月起,我國已經開始對無人機駕駛人和無人機培訓機構頒發相應的執照。

3月1日,中國政法大學傳播學研究所副教授朱巍認為,無人機目前應用廣泛,使用無人機可能涉及隱私問題,雖然是政府部門用於執法,但不少市民仍擔心,無人機的運用,對市民的安全和隱私都有威脅。

「部分地方有無人機飛行管理規定,對無人機的飛行區域、飛行高度均有限制。」朱巍指出,機場附近、重要的辦公區以及高校等地,無人機不能去,「不能為了拍罰單把所有老百姓都監控了」。

朱巍認為,使用無人機抓拍違法行為,同時存在風險。「有些無人機能飛到三四百米,涉及航空問題,一旦發生碰撞,非常危險。萬一墜毀了,往地上掉可能會砸到人。」朱巍還指出,無人機受干擾很大,出現故障後,隱私安全與技術安全可能無法保證,因此,他表示,無人機的飛行要符合當地管控制度。

此外,有業界人士指出,相對於目前無人機市場的火熱,無人機監管方面還是遠遠不夠的,政府應盡快明確相關的執法機構和監管部門,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保障市民的安全和隱私。

昨天,中國航空法律服務中心首席專家張起淮告訴新京報記者,雖然此前有相關暫行管理條例出台,但就目前國內無人機使用現狀而言,是遠遠不夠的,比如生產、銷售的行業標準,以及監管、使用規範等,不斷有聲音呼籲制定對無人機的專項管理法規,「此外,無人機的使用,還會受到空域管制、飛行禁區等方面限制,全國尚無統一標準,已有辦法也待進一步明確、細化」。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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