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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後女生偷帶瀕危野生動物玳瑁殼闖關被查

2019-03-08
一名女生攜帶瀕危動物製品被查(羅湖海關提供)

一名女生攜帶瀕危動物製品被查(羅湖海關提供)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 記者 何花)3月6日,深圳海關所屬羅湖海關對外通報,一名00後女生偷帶瀕危野生動物玳瑁背甲殼超4公斤入境,被海關當場查獲。

記者瞭解到,事發時該女生背著背包、手提黑色塑料袋過關時,被海關人員抽查。在對其行李進行X光機檢查時,羅湖海關工作人員發現,她的塑料袋中裝有大量片狀的可疑物品。海關工作人員介紹:「打開塑料袋,我們發現了好幾十片背甲狀的物品,一片大概有兩個巴掌那麼大,每片都帶有褐色和淺黃色相間的花紋,淺黃色的地方顏色比較艷麗,還微微透著光。」

當海關人員進行詢問時,女生有些慌張。這名剛滿18歲的女生表示,東西是自己幫人帶過關的,自己不知道帶的是什麼,也並不知道帶過關後要交給誰,「那個人」讓她過關後把東西放到口岸附近的某個快遞櫃,然後在快遞櫃旁邊拍個照就算完成任務了。

經華南野生動物物種鑒定中心鑒定,上述物品就是海龜科玳瑁屬玳瑁的背甲殼,共計4390克。目前,該案已被海關立案處理。

據悉,玳瑁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I,同時屬於國家二級重點保護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據瞭解,我國早在1981年就加入了《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根據CITES、《海關法》以及野生動物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郵寄、攜帶、托運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出入境,必需持國家瀕危辦或其駐各地的辦事處出具的允許進出口證明書向海關申報,否則,旅客嚴禁攜帶瀕危動植物及其製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規定,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及其製品,將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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