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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不接受以「日落條款」方式修逃犯例

2019-04-20

【文匯網訊】有政黨提出以「日落條款」方式修訂《逃犯條例》,只針對處理台灣殺人案,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有關建議並不可行,政府不會接受。

林鄭月娥今日出席活動後向傳媒說,政府有決心改善本港司法互助、移交逃犯的制度,修訂《逃犯條例》不單只為處理台灣殺人案,也顧及往後其他個案。

她說,以往類似個案因欠缺法律基礎,以致疑犯不能移交,政府希望作出改善。

林鄭月娥表示,一些反對人士對法案涉及內地即指不行,一些甚至認為法案內容基本上沒有問題,只要疑犯移交內地予以剔除,法案一個月內即可獲通過。她指出,這種做法具有偏見,甚至另有目的。

法案委員會周三召開首次會議,會上未能選出主席和副主席,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重申,特區政府深感失望和遺憾。委員會4月30日舉行第二次會議,林鄭月娥期望屆時順利選出正、副主席,讓法案審議工作盡快開展。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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