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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案判刑 | 戴耀廷等「三丑」全被判囚16個月

2019-04-24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策動2014年違法「佔中」亂港的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港中大社會學系副教授陳健民、牧師朱耀明等九被告,早前全部被判有罪。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今日(24日)判刑,戴耀廷和陳健民於第一項控罪「串謀公眾妨擾」,被判即時入獄16個月;戴、陳第二項控罪「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判監8個月;戴、陳二人兩罪刑期同期執行,需即時入獄16個月。朱耀明因「串謀公眾妨擾」罪判監16個月,但獲緩刑2年。

剩餘被告中,立法會議員邵家臻被判囚8個月;「學聯」前常委張秀賢被判社會服務令200小時;「學聯」前常務秘書鍾耀華被判囚8個月、緩刑兩年;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被判囚8個月;民主黨李永達被判囚8個月、緩刑兩年。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因患病或需接受手術,獲准押後至6月10日判刑。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製圖)

責任編輯:之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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