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一名旅客因走私60只日本地龜抵港,違反香港《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條例》),早前被判罪名成立,5月7日被判處監禁12個月。
香港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發言人表示,一名43歲男旅客從日本東京出發,於2018年10月26日抵達香港。海關人員在其行李內發現60只日本地龜。
漁護署跟進調查後,檢控該名男子非法進口《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公約》)附錄II列明物種。
他於2019年5月3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法院以21個月為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及考慮其家庭狀況而扣減刑期後,5月7日被判即時監禁12個月。
日本地龜屬《公約》附錄II列明物種,於香港受《條例》規管。《條例》的罰則已於2018年5月1日修訂並較以往大幅度提升。任何人如非按照《條例》的規定而進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港元及監禁10年,有關物品也會被充公。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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