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國之聲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5月13日印發修訂後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解釋工作規定》,從一般規定、立項、起草、審核、檢察委員會審議、發佈、備案及清理等方面,對最高檢司法解釋工作予以進一步規範和細化。其中明確司法解釋在制定過程中,充分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例如,該《規定》將「有關機關、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以及公民提出制定司法解釋的建議」作為立項重要來源之一,同時規定在起草司法解釋意見稿時應當徵求有關機關以及地方檢察院、專門檢察院的意見;根據情況,可以徵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專家學者等的意見。涉及廣大人民群眾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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