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快訊 > 正文

保定「20天征地萬畝」被認定違法後 村民被要求簽訂新承諾書

2019-05-13

【文匯網訊】此前一直備受關注的河北保定徐水區「20天征地萬畝」事件,如今又有了新進展。在征地收儲的過程中,徐水區的部分村民就對土地「收儲」的合法性提出了質疑,並稱存在強迫簽字的現象。針對報道反映的問題,河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近日發佈通報:經核查認定,徐水區違反土地管理法、土地儲備管理辦法實施土地收儲,違反土地承包法實施土地流轉。徐水區有村民反映,他們被要求簽補償協議或新的承諾書。

據中國之聲報道,通報發出之後,徐水區部分村民反映,一些村開始組織征地補償款的退還,一些村則要求村民簽補充協議,如果不簽,可能會影響養老保險發放。那麼「20天征地萬畝」的現象究竟會如何整改?後續問題又該如何解決?

「20天征地萬畝」,是「收儲」還是「流轉」?保定徐水區被認定違法征地去年10月,保定市徐水區政府一天發佈5則土地「收儲」公告,稱將在一個月內「收儲」 17個村莊的耕地,其中包含雄安新區周邊管控區的5個村莊。據了解,收儲的目的為建設植物園、中小企業園、華訊天谷等項目。但是,「收儲」過程中,部分村民對土地「收儲」的合法性提出質疑,並稱存在強迫簽字的現象。

村民告訴記者:「不願意不行,征也得征,不征也得征,不賣不行。」

針對徐水區「名為土地收儲,實為土地徵收」的做法,保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回應稱,作為市級土地管理部門,對徐水區如此大面積地「徵收」土地毫不知情。一場突破現行土地管理法規的「土地徵收」,也引起一定的爭議。

記者調查發現,當地政府雖然發佈的是「土地收儲」公告,但實際操作中卻是「土地徵收」或者「土地流轉」。土地收儲、徵收和流轉,這三者概念完全不同,涉及程序和範圍完全是兩回事,土地收儲是由政府依照法定程序,運用市場機制,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通過收購、回購、置換和徵用等方式取得土地;土地徵收指國家為了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據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批准權限,依法給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農民補償後,將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變為國有土地的行為;土地流轉,則是使用權的轉移,不涉及所有權。

對於收儲公告,徐水區政府區長李志永此前回應稱:

「嚴格意義上來講,我們不叫土地收儲,實際上是以村集體為單位的土地整理或者土地流轉。嚴格說,還沒有到土地收儲的程度,政府收儲土地收儲的是熟地,手續齊全,都已是建設用地了,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才能收儲,我們這次流轉的土地,都是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土地,從規劃用途來講,有道路、有公園,也有一些開發用地,那是很正常的,比如這裏規劃就是商業或者住宅,那將來都是要徵收的。」

但根據記者調查,涉及的村莊,有的村民簽訂了土地徵收補償協議,有的村民簽訂的是土地流轉協議。「20天征地萬畝」究竟是什麼性質,似乎農民、村集體及區里各相關部門都說不清。

就報道中反映出來的問題,河北省相關部門近日發佈最新調查結果:經核查認定,徐水區違反土地管理法、土地儲備管理辦法實施土地收儲,違反土地承包法實施土地流轉。

根據審查調查事實和有關規定,經河北省委省政府批准,決定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並責成保定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檢查,責成保定市徐水區委、區政府向保定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此外,河北省還對保定市部分縣(區)項目違法建設違規收儲土地問題有關人員進行了處理。其中,保定市副市長張志奎,負責國土資源、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等工作,不正確履行職責,其分管部門對下級工作指導、督查不到位,致使徐水區、滿城區和淶水縣發生的違規收儲土地、違法建設等問題未能得到及時整治,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保定市徐水區委書記蘇樹鋒組織召開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違規開展土地收儲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對涉及的其他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由保定市紀委監委依規依紀依法作出處理。

通報還稱,保定市徐水區已對發佈的土地收儲公告、實施方案、「征地協議」予以作廢,片區周邊房地產項目違規建設、違規銷售問題已依法處罰整改到位。事情似乎就此落下帷幕。

村民稱被要求簽訂《自願交回土地承包經營權承諾書》不過,就在昨天,徐水區有村民反映,他們被要求補償協議或新的承諾書。

一位村民給記者發來一份《自願交回土地承包經營權承諾書》,承諾書中統一印有「因為我們家有了穩定的收入來源,不再依賴該承包地收入,因此自願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交回村民委員會」:

「不簽的話就不給你打養老保險,反正就以各種名義吧。」

另一個村的村委會主任則給記者發來了蓋有鎮政府公章的關於《土地租用協議書》的補充協議,修改了此前協議中的部分內容,其中包括「甲方()在土地租用期間,享有協議項下土地的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依法使用,嚴格管理;土地徵用期間,遇有國家徵收土地,按相關徵收補償政策執行,就甲方已支付未到期的土地租用費用,乙方同意甲方應相關部門要求在征地補償費用中抵扣。」

「補充協議蓋上鎮政府的章,我們老農民也不知道中不中。以前的土地協議我一看,我不簽字,我說我要求誰征地誰給我簽協議,政府領導說我不懂。」

後續問題怎麼在合法合規的框架內進行?昨天記者聯繫徐水區相關部門,但未得到進一步回應。

責任編輯:劉雲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