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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逃犯條例|李家超:《逃犯條例》新增修訂 移交門檻提至7年

2019-05-30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30日)傍晚會見傳媒,公布修訂《逃犯條例》新建議。李家超表示,政府在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後,將在三方面提出一共六項額外措施。包括縮小特別移交安排的適用範圍至最嚴重罪行,即將可移交的罪行刑罰年期由3年提高至7年或以上。另外在啟動特別移交安排時加入更多限制,以及加強保障疑犯利益。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Caro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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