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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逃犯條例丨建制派倡移交刑期門檻7年或以上 須中央機構提出

2019-05-30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立法會39名建制派議員30日向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遞交聯署信,建議提高修訂《逃犯條例》的移交門檻,由3年增至7年或以上,同時要由中央機構才能申請移交。以內地為例,建議可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移交要求。

建制派相信,兩項建議可加強社會對修例的信心及釋除顧慮。建制派召集人廖長江表示,相信建議會得到社會廣泛歡迎,希望政府正面回應。如果政府不同意,建制派仍要開會討論包括投票意向等,達成共識後再行事。

經民聯主席盧偉國表示,按修訂《逃犯條例》的立法原意,是希望移交一些明顯犯了嚴重罪行的逃犯,假如政府採納意見,提升門檻,相信可以釋除社會憂慮。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

責任編輯:劉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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