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民眾走上街頭的理由有千萬條,但非法集會的後果只有一條,警方會毫不猶豫地驅離、抓捕,帶頭鬧事者被判入獄。無論是大陸法系還是海洋法系,也不論是社會主義制度或資本主義制度,概莫能外。
非法集會的定義很簡單:一是不被批准,二是集會超出了劃定的區域。非法集會的表面理由無論多麼「崇高」,但無法掩蓋其非法的本質,這是任何文明社會所不能容忍的。自由與法治相輔相成,自由在法治的框架下遊走,而法治則是自由的邊界。沒有邊界的自由無異於無政府主義或半無政府主義,意味著對他人自由的侵犯和破壞,這樣的自由也就走向了反面。「真理再往前邁進一步也會變成謬誤」。
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達到高潮以來,政治極化和兩極分化問題十分突出,街頭運動是社會矛盾激化的重要表現形式,很多國家出現了政權更迭運動。從阿拉伯之春到倫敦之夏,從華爾街之秋到烏克蘭之冬,非法遊行的數量越來越多,對抗程度越來越激烈,當局者處置難度也越來越大。特別是網上發動的街頭運動,具有很強的隱蔽性,其組織和嚴密程度絲毫不遜於網下。他們躲在幕後,通過網路,集各路「精英」智慧,進行密室策劃,與統治者玩著貓捉老鼠的政治把戲。政府的管控力不斷遭到削弱。街頭運動的組織者竭力宣揚人多勢眾,通過「法不責眾」的洗腦方式將大量民眾捲入其中,「街鬧」成為現代政治的常態。
綜觀全球,各國政府在打擊非法集會方面表現得毫不手軟,其重要原因是,一旦向對手示弱,對手就會變本加厲,並產生幻覺,以為越鬧越能解決問題,從而助長對方的氣焰及產生「路徑依賴」。近年來,街頭政治暴力化傾向不斷加劇的一個原因是,街頭政治參與者的心理失衡,情緒失控,行為失範。行政當局與參與者的對話變成了平行線上的喊話,而這些人往往又有強烈的「道德制高點」的自我錯誤認知,掉入民主的陷阱而不能自拔。
相較於發展中國家的街頭政治,西方國家的街頭政治大體遵循著適可而止的原則,其間歇性特徵十分明顯。其背後的原因是,法治的制度化及一體化也亮明了西方街頭政治的衝撞底線。
尊法、護法、執法和司法是社會秩序的重要組成部分。尊法、護法是基礎,執法和司法是保障。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兩者不可分割。尊法和護法是民主社會的基石。任何一個國家和地區的公民在行使民主權利的時候,必須尊重憲法和法律。從這個意義上講,維護國家統一是大法,分裂國家、煽動暴力的言行都是法律所不允許的。儘管西方國家對發展中國家和地區出現的街頭政治會用不同的價值標準加以美化,但在自己國家遇到類似問題時,其出手之快、打擊之狠超過人們的想像,更不會在意他國的指責和漫罵。前兩日,紐約兩名警察在執行任務時遭到三名男子的潑水,上至特朗普總統,下至市長對污辱警察的行為同聲譴責,認為這是「美國的恥辱」,立即將三名嫌犯捉拿歸案。更不用提當年在打擊佔領華爾街運動時的大規模逮捕行動。美國當政者非常清楚,警察是和平時期維護法治的最基本力量,打掉警察執法的尊嚴和權威,也就意味著社會常態的結束。
執法與司法是一枚錢幣的兩面,執法是捍衛法治的手段,司法是執法的保障和正義的伸張,是社會秩序的核心。許多國家對於遊行示威有明確的規定,任何逾越法律所規定的範圍,包括遊行示威的地點、時間和路線等,一旦越界就會被視為非法,申請者必須為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風險。前天,莫斯科警察面對三千名非法示威者,抓捕了一千多人,以鐵腕手法彰顯了執法的嚴肅性。但光有執法還是不夠的,司法必須同時跟進。如果司法出現偏頗,秩序也就失去了根基,很可能出現警察抓人、法官放人的局面。司法的政治腐敗正在於此。
值得注意的是,在民粹主義氾濫的大背景下,美國煽動的街頭政治呈現了新特點。不僅針對與自己意識形態不同的國家,而且對準了自己的盟國。像特朗普在英國保守黨選舉階段對首相人選的公開干預;在法國大選期間,對極右翼候選人勒龐的支持等,旨在改變盟國政權的顏色,以便與美國一起成為反全球化的同盟軍。
與此同時,美國正在利用街頭政治作為中美戰略博弈的一個新戰場。「青年學生往往是最容易被利用的群體」,不知不覺中這些人成了美國及敵對勢力的工具和炮灰。以自由名義進行的遊行示威是前奏,暴力衝突隨之登場,幾乎成了「規定動作」。
美國在報道非法集會時,往往用西方的價值判斷渲染其非法遊行的正當性,有意忽略其非法性,「選擇性失明」客觀上對一些非法行為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
非法集會固然是社會矛盾激化的表現,但非法集會本身解決不了問題,相反只會惡化解決社會矛盾的整體環境,這與非法集會者的願望形成了悖論。綜合這些年來街頭政治的特點,面對愈演愈烈的非法集會,行政當局只有果斷出手,堅決打擊,敢於向非法集會大膽說不,才能有效遏制其混亂局面的蔓延、發酵。另一方面,執政當局也要摸準社會的脈搏,加快出台社會關注的重大民生問題的解決措施及方案。總之,發展中的問題只能通過發展來解決,而停滯和不作為才是社會管理及運行最危險的「定時炸彈」。
來源:大公網
責任編輯:張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