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文匯報記者 甘瑜、 尹涵)前日機場發生禁錮遊客和記者事件,暴徒對他們毆打、侮辱等「私刑」行為,以至欺凌患病長者和小童等,令全城憤怒。香港文匯報記者14日逐一致電縱暴派議員,查詢他們是否認為暴徒暴行違法,及會否譴責有關行為,不過,「縱暴派」立法會議員或潛水扮盲不回應事件,或繼續以各種理由藉口為暴行狡辯,甚至聲稱有關暴徒只是行使「公民拘捕權」,是被欺凌者「挑動示威者情緒」云云。多名立法會建制派議員正告「縱暴派」,私刑不只是犯錯,更是犯罪。「縱暴派」一味巧言令色為暴徒開脫,最終只會誤導更多年輕人作出嚴重違法行為,同時令香港「玩完」,冀他們不要再為選票埋沒良心,若真心愛香港、愛年輕人,應該勸他們收手,並與暴力割席。
一眾暴徒前日又去癱瘓機場,阻撓旅客,剝奪全球旅客出入境香港的自由,不但涉及非法集結,更對一名內地遊客和《環球時報》記者動私刑,令人髮指,惟一眾「縱暴派」議員依然包庇惡行。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14日與「專業議政」梁繼昌見記者時聲稱,有關行為是「做錯」,但同時稱他們無可能割席,又聲言不知道當中有無「被煽動」的情況。梁繼昌說前日機場「有點適得其反」,但希望集會能繼續進行。
陰謀論屈被虐記者拒譴責
香港文匯報記者14日逐一致電縱暴派議員,查詢他們是否認為暴徒暴行違法,及會否譴責有關行為,但大部分都拒絕批評暴徒。其中,「議會陣線」梁耀忠、區諾軒拒絕接受訪問;「專業議政」葉建源則「借電話遁」,先向記者說有另一個電話打入,着記者等等,但半小時仍未接回,其後再致電就沒有接聽。
有回應的民主黨許智峯,雖然自己有法律學士學歷,但稱暴徒行為是否違法「要問律師意見」,又稱「公眾自有公論」,但自己會「先譴責警方」。「專業議政」李國麟則說自己「不在現場」,很難知道是否有違法,若不對就不對,警方可以拘捕。
部分未有回覆香港文匯報記者電話的,就在facebook發文為暴徒開脫。公民黨楊岳橋發文稱「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不割蓆(席)、不譴責、不篤灰」,其黨友郭家麒雖在fb聲稱「譴責暴力」,但同時指責《環球時報》記者「似乎想挑起情緒」,叫大家不要「墮入圈套」;民主黨尹兆堅則只為暴徒前日在機場襲警辯護;「專業議政」莫乃光也陰謀論地在fb引用文章,稱有人用「苦肉計」去「挑釁示威民眾」云云。
工黨的張超雄昨晨在向媒體聲稱暴徒是行使「公民拘捕權」後,在fb聲言自己不會割席,並稱暴徒是因為警方早前用「暴力」所以有「以牙還牙的情緒」。
陳克勤:為暴行塗脂抹粉
多名建制派立法會議員14日在記者會上批評「縱暴派」再次包庇暴徒暴行。民建聯陳克勤批評,若要行使「公民拘捕權」,對方必須是懷疑犯罪分子,但前日的遊客和記者都不是,故有關說法絕對不能接受,要求縱暴派不要再為暴行「塗脂抹粉」,「送一塊朱古力、講一聲對唔住,並不能夠將破壞咗嘅國際形象挽回。」
葛珮帆:絕非道歉可贖罪
民建聯葛珮帆批評暴徒用不公義、非法的行為去「爭取公義」,以剝奪他人的自由,去「爭取自由」。她點名譴責張超雄為縱暴找藉口,又批評毛孟靜聲稱暴徒已道歉,但有關問題不是「講聲對唔住就得」,直言情況不能接受,籲他們不要再縱容年輕人或不再年輕的人使用暴力和私刑,不要再為選票埋沒良知。
她強調,即使認為政府或警察不好,都不是大家縱容暴力的原因,「香港再係咁真係玩完,我希望大家理性啲諗一諗,如果你真係愛香港、愛呢班年輕人,勸佢哋收手。」
梁美芬:敢破壞就要敢認
經民聯梁美芬批評,以「公民拘捕權」嘗試為暴徒開脫,是將年輕人和對法律不認識的人推向深淵,誤導他們觸犯嚴重罪行,是典型的「精人出口、笨人出手」。她反問為何反對派至今不與暴力切割,並指出即使政見不同,但香港已到了很危險的時候,冀他們收手。她又希望暴徒要脫下口罩,「有勇氣作這樣的破壞,就要承擔責任。」
法律界:暴徒涉多罪 最高囚終身
暴力似瘟疫般在本港蔓延。在香港國際機場近日的非法集結事件中,肆意阻撓甚至推撞各地旅客,有內地旅客甚至記者被暴徒以索帶捆綁、毆打,擅取其身份證明文件更將之上載到互聯網公開。香港多名法律界人士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有關人等已涉嫌觸犯非法禁錮、襲擊、暴動等罪行,而危害機場安全一旦罪成最高更可判終身監禁。
旅客機票損失可民事追討
全國政協委員、律師黃英豪說,從當日的視頻中很明顯地看到,暴徒可能已干犯了襲擊罪,「踢一腳都可以構成襲擊罪,何況數十人甚至過百人圍(毆)兩位受害者!」
他續說,施暴者以索帶捆綁受害人,又不讓人離開,這涉嫌干犯非法禁錮,而非法禁錮是很嚴重的罪,是可以去到高等法院的。同時,還可以看到有人襲警,已涉嫌干犯了襲警罪。
禁錮傷人襲警暴動屬重罪
黃英豪指出,受非法集結影響者,可以循民事索償,特別是兩位被襲擊的受害人,其他人只要能夠證實因有關人等的違法行為引起了損失,例如旅客因這些違法者的攔阻,不能登機而需要另買機票,就可向有關方面追討。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指,該批暴徒或干犯的罪行包括非法集結、暴動、非法禁錮及傷人等罪行。他還關注到,暴徒在攻擊內地旅客時搶奪了受害人背包,更將其身份證明文件拍照上傳網絡,已涉嫌侵犯個人隱私。由於當日所有參與圍毆者均已被視頻記錄,在疑犯身份核實後,受害人完全可向他們進行民事索償。
危害機場安全可判囚終身
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細數了暴徒或已干犯的多項刑事罪行,包括非法禁錮,最高可判監7年;非法集結,最高可判監五年;普通毆打,最高可判盡一年;傷人,最高可判3年監禁;刑事毁壞,最高可判監十年;襲警,最高兩年監禁等。根據《航空保安條例》第十五條,關於危害機場安全的罪行,最高更可判處終身監禁。
在民事方面,他指出,暴徒非法集結所造成的機場損失,從法律角度而言,都是可以索賠的。事實上,今次已導致機場損失嚴重,所有參與者都有連帶責任,市民不應再參與這樣的違法活動。
黃國恩還批評,暴徒所為已經如同「癲狗」,前日在機場針對內地同胞所做的簡直「離晒譜!」他說,在中國的國土香港,竟然有國民被這樣侮辱、糟蹋、打傷,簡直是一種恥辱。「是對國家的一種侮辱,是香港的恥辱!」
責任編輯:劉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