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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恐再升級觸目驚心 實施《緊急法》迫在眉睫

2019-09-17
15日,暴徒再次進行非法集結並在全港各地大肆破壞,晚上在北角一帶鬧事並圍毆市民。暴徒簡直把市民往死裏打!殘忍至極!

15日,暴徒再次進行非法集結並在全港各地大肆破壞,晚上在北角一帶鬧事並圍毆市民。暴徒簡直把市民往死裏打!殘忍至極!

文/屠海鳴

有人講一句「愛中國,我是中國人」,就險些被殺;有人唱一曲國歌,就被圍毆至命懸一線;有人薄責黑衣人「阻放工」,就被打得頭破血流……前天發生在香港街頭的暴恐事件令人髮指,這簡直是赤裸裸的謀殺!試問:香港還是中國的領土嗎?暴徒何以猖狂到如此地步?

顯然,警方的克制,換來的是暴力升級!政府的退讓,換來的是汽油彈的襲擊!市民的寬容,換來的是「愛國」的自由都被剝奪!某些人還在叫「特區政府應給未來的主人翁網開一面」,簡直不可理喻!如果給這些所謂的「未來主人」網開一面,愛國愛港、遵法守法的市民就沒有活路!

忍無可忍,毋須再忍;退無可退,不用再退。面對暴恐升級的危機,出台《緊急法》已迫在眉睫,特區政府不應再優柔寡斷,而應以更大的擔當,重典治亂,堅決打擊暴恐活動,保護市民安全。

反中亂港勢力根本不打算收手

此次當街施暴的性質之所以惡劣,在於兩點:一是針對普通市民的無差別殘暴殺戮,前天的數十宗暴力襲擊是針對無辜市民的;二是大量扔汽油彈,攻擊政總及重要民生設施,縱火犯罪比以往更嚴重。如果說以往出現「恐怖主義苗頭」的話,前天發生的事情已是典型的暴恐事件。

也許有人會疑惑,林鄭不久前正式宣佈「撤回」,「五項訴求」有的讓步、有的半讓步,已做出了善意回應,為什麼暴徒沒有「熄火」,反而變本加厲?很簡單,暴徒背後的大佬們根本就沒有打算「熄火」。前天下午,大漢奸黎智英就現身銅鑼灣參與非法遊行,何俊仁、單仲偕、梁國雄等反中亂港政客全程隨從陪伴在側。過往的事實顯示,「漢奸黎」一現身,暴力就增一分,前天的事情再次印證了這一規律。「漢奸黎」帶頭高叫「光復香港」,嘍囉隨即附和「時代革命」,圖窮匕見,煽動「港獨」已不加掩飾。「漢奸黎」在接受訪問時還聲稱「五大訴求,缺一不可」。

事情發展到今天,如果還看不清一幫漢奸的嘴臉,那是智商出了問題!如果還寄希望於「以退讓還和平」,那是天真的表現!這夥人以「反修例」為藉口,以「民主、自由、人權」為幌子,真實目的是奪取香港的管治權,繼而實施「港獨」,他們與「一國兩制」水火不容!與愛國愛港的市民水火不容!老虎是要吃人的。與虎謀皮,不是天真,就是弱智!

不能總是被暴徒牽著鼻子走

綜觀三個多月來的動亂,特區政府和警隊非常克制,也非常被動。現在,反中亂港勢力的野心已大白於天下,暴徒的恐怖行徑已激起公憤,公理自在人心,特區政府不能總是被暴徒牽著鼻子走!特區政府擁有止暴制亂的「撒手鑭」,此時不用,欲待何時?

現行的《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規定:在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認為屬緊急情況或危害公安的情況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訂立任何他認為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也就是說,訂立「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不必通過立法會。用這個「撒手鑭」,至少可以作出以下規例:一是禁止蒙面遊行;二是在機場、鐵路、高速公路出口等重要場所申請禁制令保護;三是對於涉嫌鼓吹暴力違法的報刊、網絡社交平台進行管制;四是對涉嫌暴恐的嫌疑人,授權警察搜查住所;五是實行宵禁。

一旦實施《緊急法》,賦予警隊更多執法權力,警隊變被動為主動,執法效率和執法效果必然大為改觀。比如,有暴徒在社交媒體上鼓吹對清理「連儂牆」的市民「殺無赦」,還有傳播打人的「黃金五分鐘法則」:「一哄上,一哄退」, 「黑傘遮蔽」,「對著頭部打」, 「計時五分鐘」……這是公開傳授「謀殺技巧」。其謀殺對像不僅僅是警察,還包括他們看不順眼的無辜市民。如果有《緊急法》為後盾,警方可以依法管制其網絡社交平台,或可主動出擊,制服嫌犯;再比如,「禁止蒙面遊行」一旦實施,警方則可利用「天眼」快速鎖定暴徒,依法拘捕,形成巨大威懾力,令暴徒望而卻步。

打擊暴恐分子就是保障人權

也許有人會擔心,實施《緊急法》會限制市民自由和人權。社會秩序正常的情況下,這種擔心不無道理。但眼下的香港,已是「非常之時」。這些暴恐分子有打人的權力、縱火的權力、宣揚「港獨」的權力、破壞公共設施的權力、限制他人自由的權力,大多數無辜市民卻沒有愛國的權力。不限制暴恐分子的自由和權力,就沒有市民的自由和權力。

也許有人會擔心,《緊急法》賦予警察過多權力,將使警察「法力無邊」,留下「後患」。這純屬杞人憂天!所謂《緊急法》當然是在緊急時期施行,一旦社會秩序恢復平靜,就可適時終止。況且,警察拘捕的嫌犯最終是否獲罪,還需要律政司檢控、法庭審判裁決,並非「一警獨大」。

也許有人會擔心,《緊急法》會讓投資者望而卻步、令「自由港」失去活力。有這種擔心的人應權衡利弊。古人云「兩害相權取其輕」。是現在這種「殺人放火」頻發的情形好呢?還是街市稍顯冷清、但公眾安全有保障的情形好呢?二者只能選其一。

在暴恐恐怖主義蔓延的情形下,有力打擊暴恐分子,是保障人權的正義之舉!對暴恐分子的仁慈,就是對守法市民的犯罪。治亂須用重典。社會各界應該凝聚共識,堅決支持特區政府實施《緊急法》,恢復社會秩序,讓市民生活重回正軌。

(本文作者為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

來源:大公報

責任編輯:林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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