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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漢清:港法院無權推翻全國人大判定

2019-11-22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高等法院日前裁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部分條款不符合基本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其後明確指出,只有全國人大常委會才有權裁決香港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胡漢清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認同法工委的說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回歸前已判定《緊急法》符合基本法,香港法院無權推翻。

胡漢清指香港高院無權推翻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判定(香港文匯報資料圖)

胡漢清指香港高院無權推翻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判定(香港文匯報資料圖)

胡漢清表示,認同法工委指只有全國人大常委會才有權裁決香港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而人大常委會在回歸前審查過所有香港原有法例,當中已判定《緊急法》符合基本法,可予保留,香港法庭無權推翻人大常委會所作的決定。

胡漢清指,法工委的言論並非阻礙香港法庭的獨立操作,而是提醒基本法是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憲法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是全中國最高的權力機構,其決定怎可以視而不見?你又何德何能去推翻決定?」

胡漢清續指,當香港法院的決定與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有衝突,將引發憲制危機,建議由中央政府派出律師,在法庭上澄清中央作為主權單位的立場,及背後的法理基礎。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陳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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