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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製造炸藥「港獨」分子將於高院受審

2019-11-25
圖為盧溢燊(香港文匯報資料圖片)

圖為盧溢燊(香港文匯報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警方7月在荃灣一工廈單位檢獲1.5公斤懷疑炸藥TATP,「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陣綫」成員盧溢燊涉「管有爆炸品」被捕。控方今日(25日)修改控罪,由「管有爆炸品」罪,改為「製造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罪。被告暫毋須就新控罪答辯,案件押後至2020年1月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交付程序,之後將轉介高等法院。

被告盧溢燊(28歲),報稱無業。經修定的控罪指出,被告今年7月19日,在荃灣德士古道隆盛工廠大廈20樓D室單位中,非法及惡意製造爆炸品TATP,意圖藉以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或使他人能夠藉以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製造或管有炸藥」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監禁14年;而「製造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監禁20年。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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