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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委原書記雲光中被決定逮捕

2019-12-31

【文匯網訊】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常委、呼和浩特市委原書記雲光中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雲光中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早前報道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常委、呼和浩特市委原書記雲光中被「雙開」】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常委、呼和浩特市委原書記雲光中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雲光中理想信念喪失,政治意識淡漠,對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擔當不作為,工作失職失責,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收受禮金;大肆收錢斂財,大搞權色、錢色交易,在企業經營活動、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嚴重破壞當地政治生態和市場經濟秩序;生活腐化墮落,家風敗壞,對配偶、子女失管失教。

雲光中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雲光中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十九大代表、內蒙古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雲光中簡歷

雲光中,男,蒙古族,1960年6月生,內蒙古土左旗人,1979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7年10月參加工作,區委黨校研究生學歷,管理學碩士。

1977.10 內蒙古自治區土左旗公安局幹部、股長、副教導員

1984.09 內蒙古自治區土左旗檢察院副檢察長

1990.12 內蒙古自治區土左旗檢察院檢察長(1989.09-1992.07中國政法大學函授法律專業學習)

1993.12 內蒙古自治區土左旗副旗長

1997.04 內蒙古自治區和林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

1998.11 內蒙古自治區和林縣委書記(1998.03-2001.01內蒙古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農業經濟專業碩士研究生課程班在職學習)

2001.01 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03.11 內蒙古自治區滿洲里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2002.09-2004.12內蒙古黨校研究生班經濟管理專業在職學習)

2006.10 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委常委、滿洲里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2005.12-2007.12清華大學與澳大利亞國立大學合作舉辦的科技與創新專業課程在職學習,獲管理學碩士學位)

2008.02 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副市長

2008.11 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其間:2010.03、2010.07中央黨校中青班學習)

2011.02 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委書記

2014.01 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副主席、黨組成員

2016.11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政府副主席、黨組成員,呼和浩特市委書記

2017.01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書記(人民網資料 截至2017年1月)

2019年6月11日,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書記雲光中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責任編輯:Caro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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