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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研低武力武器​ 全球多地已配電槍

2020-01-17
全球多地警方均在執法工作中配備電槍

全球多地警方均在執法工作中配備電槍

【文匯網訊】據大公報報道,有傳警方正研究引入電槍等新裝備,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回應說,警方一直檢討裝備的適用程度,務求在安全之下加強執法效率,現時正研究代替真槍的新武器,希望增加較低武力選項,而非提升武力。

資料顯示,全球多地均在執法工作中配備電槍,包括美國、加拿大、英國、法國、德國、澳洲、新西蘭、新加坡等。電槍可使目標對象瞬時失去反抗能力,但嚴重受傷或死亡率低至1300萬分之一,相信有助警方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制服武力程度較高的暴徒,同時降低被捕者因受真槍射擊而導致嚴重受傷或致死的可能性。

執法電槍可裝晶片記錄

泰瑟(Taser)是目前全球較常見的執法電槍,由美國泰瑟公司製造。雖然外形似槍,但其實並不發射子彈,而是發射由針頭連接、狀似「飛鏢」的帶電導線,從而以電流制服目標對象,其射程約為7米,射速每秒60米,可隔着5厘米厚的衣服、在5秒內多次放電,每次放電持續約100萬分之1秒。該電槍發射時,亦可同時彈出印有每把槍序號的小紙屑,槍內還可裝置記錄射擊時間的晶片,以便事後調查辨認。

責任編輯:林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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