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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醫保發佈「戰疫5條」 門診篩查費用醫保報銷

2020-02-13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郭若溪)近日,深圳市醫保局聯合深圳市財政局、深圳市衞生健康委印發《關於加大力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完善新冠肺炎患者醫療保障政策,將核酸檢測、胸部CT等篩查費用納入醫保支付,確保疑似和確診新冠肺炎參保患者所有救治費用個人無需負擔。截至2月12日,深圳市醫保局已新增630萬醫保疫情防控專項預付金用於支持醫療機構開展CT篩查。

門診篩查,無需掏「個人」腰包。對新冠肺炎篩查對象在發熱門診發生的門診篩查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胸部CT、核酸檢測、血常規檢查等項目,全部臨時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全部篩查費用由醫保基金和財政資金負擔,個人無需支付費用。

住院費用全包。確認疑似和確診新冠肺炎參保患者無論在初診醫療機構,還是定點或非定點救治醫院,發生的門急診、留觀、住院醫療費用,以及救治過程中治療基礎病、合並症、並發症、其他疾病中感染等費用,全部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

報銷不設最高限額。確認疑似和確診新冠肺炎參保患者在發熱門診開展的篩查項目費用和救治發生的門急診、留觀醫療費用,享受住院報銷待遇,取消起付標准,不設醫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額。

對救治參保患者發生的門診及住院醫療費用均按項目付費,實行單列結算,不納入醫療機構醫保總額預算控制指標,保障醫療機構救治時無需顧慮藥品和診療項目價格,不降低醫療服務質量。

慢性病用藥,一次可開足3個月。疫情期間,為避免人員聚集,對參保人實施「長處方」醫保報銷政策,支持全市醫療衞生機構(含社區健康服務中心)根據患者情況,合理增加單次處方用藥量。對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經診治醫生(全科醫生)評估後,支持將處方用藥量放寬至三個月,醫保予以報銷。

責任編輯:曹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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