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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一女子不服從疫情防控 踢踹警察吐口水被追責

2020-02-25

【文匯網訊】2020年2月24日,重慶市南川區檢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對被告人王某英依法提起公訴。

據央視新聞報道,2月12日,王某英(女,57歲,重慶南川人)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南川區公安局刑事拘留。案發後,南川區檢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2月18日,南川區公安局將犯罪嫌疑人王某英移送南川區檢察院審查逮捕。當日,南川區檢察院對王某英作出批准逮捕決定。2月24日,南川區公安局將該案移送南川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審查起訴階段,南川區檢察院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經審查查明:2月12日,被告人王某英因不服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對小區實行封閉式管理的有關規定,摘下口罩與值守在其小區出入口從事疫情防控檢測工作的物業人員發生爭執。南川區公安局接物業人員報警後,指派民警伍某、輔警楊某出警,警務人員到場後,詢問了解相關情況並進行政策宣講。但王某英拒不聽從勸導,還舉起雙手要求將自己拷走,肆意挑釁民警執法,民警伍某繼續耐心疏導解釋,王某英仍然拒不服從,並扯下口罩扔在地上。民警伍某當場決定將其強制帶離現場,但其拒不配合,對警務人員踢踹、吐口水,並咬傷民警伍某右手食指和輔警楊某右手拇指,致兩人輕微傷。

南川區檢察院審查認為,被告人王某英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和輔助警務人員,應當以妨害公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對其依法提起公訴。被告人王某英自願認罪認罰。

責任編輯: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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