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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假合約開戶 公司董事認罪判囚半年

2020-04-02
一名公司董事使用一份虛假銷售合同申請星展銀行公司戶口,廉署接銀行舉報後隨即展開調查(路透社資料圖片)

一名公司董事使用一份虛假銷售合同申請星展銀行公司戶口,廉署接銀行舉報後隨即展開調查(路透社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一名公司董事使用一份虛假銷售合同,作為該公司向一間銀行申請開設公司戶口的證明文件,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被告今日(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入獄6個月。

廉署早前接獲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星展香港)轉介的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罪行。

被告馬廷花,47歲,Pro-way Do International Limited(PDIL)獨資董事,承認一項串謀使用虛假文書罪名。裁判官覃有方表示,被告的行為有機會協助他人干犯其他性質更嚴重的罪行如清洗黑錢,亦有可能令有關銀行蒙受經濟損失。

裁判官指,量刑起點為入獄9個月,考慮到被告認罪,因此將刑期扣減1/3。

PDIL於2019年2月底成功開設銀行戶口,但星展香港於2019年6月以涉及洗黑錢活動的潛在風險為由關閉該戶口。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咩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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