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4月15日是第五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香港特別行政區舉辦了系列國家安全教育活動,香港「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網站於同日開通。特首林鄭月娥重申香港有憲制責任維護國家安全,中聯辦主任駱惠寧亦在活動致辭中強調決不能讓香港成為國家安全的風險口。央視新聞發表題為《國家安全是香港安定之本》的評論文章,認為香港要正視並解決在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方面存在的突出短板和風險點,履行憲制責任,早日完成國家安全立法。以下是全文:
今天(4月15日)是第五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14日晚,位於香港維港南岸多家大廈點亮醒目的戶外屏幕,「珍惜香港這個家,維護安寧靠大家」等標語依次閃過,向香港市民宣傳介紹「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重要意義。
過去幾年,每到「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香港都會舉行系列宣傳活動。今年加強國家安全教育更顯緊迫必要,這不僅是因為「修例風波」帶來的動盪,讓市民感到止暴制亂、恢復秩序刻不容緩,當前這場疫情防控戰也讓不少市民深切感受到,由多個因素建構的總體國家安全才是香港安定之本。
由香港政策研究所主辦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展」網站今天正式開通。伴隨網站開通,主辦機構還就國家安全教育舉辦主題為「在疫情影響下,我對國家安全與香港社會安定的體會」的徵文比賽。主辦機構表示,國家安全是國家生存和發展的基本前提,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重要保障。香港社會各界人士也紛紛表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香港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政府應團結帶領香港各界人士,履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憲制責任,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其實,這些話我們經常聽到,但在今天顯得尤為深入人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指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2002年至2003年期間,時任特首董建華曾推動《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工作,並作公眾咨詢,但在香港引起了巨大爭議,特區政府最終不得不終止立法程序。至今,香港特別行政區已經成立22年,仍未根據基本法的要求就國家安全完成本地立法,也未設立相應的執行機制,使「港獨」和本土激進勢力有恃無恐。這不僅威脅著香港的地區安全,同時也成為危害國家安全中一塊「突出短板」和「風險點」。
去年夏天,突如其來的「修例風波」席捲香港。反對派和一些激進勢力借和平遊行集會之名,進行各種激進抗爭活動。雖然特區政府已多次表示修訂《逃犯條例》工作已徹底停止,但他們繼續以「反修例」為幌子,得寸進尺、變本加厲,暴力行為不斷升級,社會波及面越來越廣。遊行屢屢演變為暴力衝突,完全超出了和平遊行示威的範疇。激進分子有組織襲擊警察,警察總部數次被圍,政府部門受到滋擾,特區立法會大樓更遭到嚴重衝擊和大肆破壞。被稱為「黑衣魔」的暴徒變本加厲,從街頭到校園到處施暴,他們殘害市民、縱火堵路、製造爆炸品,嚴重威脅市民人身安全,嚴重破壞社會其他秩序。「黑衣魔」的暴行令越來越多市民感到憤怒,「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已成為香港最緊迫的任務。
「修例風波」中,暴亂分子言行屢屢觸碰國家安全底線,境外敵對勢力更是趁機大肆插手香港事務,包括以各種方式支持反中亂港分子,不僅資助、教唆他們從事極端暴力行為,更煽動「港獨」分裂活動。不少市民痛感,若再不堵塞國家安全漏洞,香港恐永無安寧,社會整體發展、市民生命財產都會受很大威脅。
維護國家安全,特區沒有特殊;維護國家安全,只有「一國」之責,沒有「兩制」之分。「一國兩制」中的「一國」,本身就意味著國家安全、領土完整及主權完整,香港的安全本來就是總體國家安全的一部分。
國家穩,香港穩,國家安,香港安。國家安全是香港安定之本。香港要正視並解決在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方面存在的突出短板和風險點,履行憲制責任,早日完成國家安全立法。
責任編輯:張岩